农 产 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保荐意见2013-01-2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保荐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产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农产品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份大会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
额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号
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 224,198 万元 不超过 160,000 万元
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
2 116,785 万元 不超过 40,000 万元
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万元 不超过 50,000 万元
合 计 390,983 万元 不超过 25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和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
间,安排具体还款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
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置换审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日后所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 号)核准,公司向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13,65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5.46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人民币 1,712,52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1,857,660.06 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 1,670,671,339.94 元。上述资金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到位,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中
审国际验字[2013]01020002”号验资报告。
三、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情况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在保证项
目投资进度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序 原计划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号 资金投入额 金投入金额
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不超过
1 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 224,198 万元 77,067.13 万元
160,000 万元
品物流园项目
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
不超过
2 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 116,785 万元 40,000 万元
40,000 万元
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不超过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万元 50,000 万元
50,000 万元
不超过 167,067.13 万
合 计 390,983 万元
250,000 万元 元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
的实际进展和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
适当调整。故本次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
五、国海证券保荐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的议案》,符合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的相关安排,符合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在保证项目投资进度不受影响的前提
下,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有利于项目的有序开展,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本次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的调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吴环宇 覃 涛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