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3-01-2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将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将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
的需求的前提下,拟运用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3,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六个
月,自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
承诺,本次将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并保证及时、足额地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将
提前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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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8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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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仅用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
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签署:
汪兴益: 孙良媛:
孙 雄: 肖幼美:
刘震国: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一三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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