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公告2013-01-22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3-0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新股。本次最终发行 313,650,000 股,截至

2013 年 1 月 16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2,529,00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39.94 元。2013 年 1 月 17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

字[2013]01020002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对募集资金

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在保证项目投资进度不受影响的前提

下,调减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的投资,具体如下:
序                                                   原计划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号                                                     金投入额           投入额

       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
                                                     不超过 160,000
1      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斯   224,198 万元                    77,067.13 万元
                                                         万元
       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
                                                     不超过 40,000
2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广西海   116,785 万元                      40,000 万元
                                                         万元
       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不超过 5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万元                       50,000 万元
                                                         万元

                                                     不超过 250,000
                 合   计              390,983 万元                    167,067.13 万元
                                                         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此次调整是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并保证项目投资进度不受影

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

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金额的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为,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有利于项目的有序开展,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核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符合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

的相关安排,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情况,在保证项目投资进度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有利于项目的有序开展,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的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