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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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 0578 号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签署的《深
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修订,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合理
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
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
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在我们的鉴证工作
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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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武重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昌明
201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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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 年 5 月 5 日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1 年 9 月 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2 年 1 月 19 日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2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的规定,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批复》(深国资委[2012]12 号)
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 313,650,000 股,发行价格 5.46 元/股,截至 2013 年 1 月 16 日,募集资金总
额 为 1,712,529,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670,671,339.94 元。上述资金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证并出
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20002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 2013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调整,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号
1 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224,198 77,067.13
2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116,785 4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50,000
合 计 390,983 167,067.13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安排具体还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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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
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审议置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后所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款项合计人民币 399,975,611.3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224,198 38,089.63
2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116,785 1,907.93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
合 计 390,983 39,997.5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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