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6,964,131 股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本年度 暂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预 案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汪兴益 孙良媛 孙雄 肖幼美 刘震国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