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3-05-1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审阅了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议案,现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选举陈少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
意聘任胡翔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陈小华先生、钟辉红先生、张键先生、
刘广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阳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
意聘任刘雄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次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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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仅用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
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
汪兴益: 孙良媛:
肖幼美: 刘震国:
刘鲁鱼: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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