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13-5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刘爱群先生、陈小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审议本报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均 委托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万筱宁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审议本报告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委托董事胡翔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总裁胡翔海先生、财务总监陈阳升先生、财务和信息中心总经 理俞浩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2013 年 9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元) 12,037,777,449.22 10,616,638,777.15 1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35,192,667.94 3,189,712,551.45 51.59% (元)(注 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2013 年 7-9 月 2013 年 1-9 月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注 2) 548,485,964.27 44.82% 1,666,350,202.98 3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72,103.37 11.77% 59,583,273.69 -46.55% (元)(注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950,796.99 489.67% 44,004,034.36 49.4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注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0,288,848.14 975.97% (元)(注 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注 6) 0.0134 -8.84% 0.0358 -55.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注 6) 0.0134 -8.84% 0.0358 -55.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7% 下降 0.15 个百分点 1.27% 下降 2.17 个百分点 注: 1、2013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2013 年 1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增加股本 31,365 万元及资本公积 135,702 万元所致。 2、2013 年 7-9 月和 1-9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物流园和广西海吉星物流园经过培育收入稳 步增长及公司下属南昌市场和惠州市场销售商铺所致。 3、2013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系:(1)公司孙公司所属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因发 生火灾已确认损失约 2,900 万元;(2)2013 年 1-9 月,下属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因饲养成本上涨及财务费用增加等影响 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约 1,000 万元;(3)上年同期,公司转让青岛青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现税前收益 1,288 万元,而公司 2013 年 1-9 月无此项收益。 4、2013 年 7-9 月和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核心批发市场业务 经营情况稳健良好。另上年 1-9 月转让青联股份实现收益而本期无此项收益。 5、2013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批发市场业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加,且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小,仅为 5,603,211.28 元所致。 6、2013 年 7-9 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2013 年 1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总 股本 1,696,964,131 股为计算依据;2013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考虑了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加因素计 算;2012 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383,314,131 股为计算依据。且因 2012 年同期总股本较 小,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相比较大。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55,352.41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62,064,716.44 注1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 -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 -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 -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 -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852,035.76 注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363,999.13 注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042,008.2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82,786.36 - 合计 15,579,239.33 - 注: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所致。 2、2013 年 1-9 月,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公司孙公所属上海农产品中心批 发市场因发生火灾所确认的损失。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0,81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 24.31 412,456,687 67,497,500 - -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 其他 10.08 170,979,936 54,945,000 - -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2 88,603,753 16,372,500 - - 深圳市诚德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4 54,945,000 54,945,000 - - 深圳光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4 54,945,000 54,945,000 - - 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4 54,945,000 54,945,000 - - 深圳华强鼎信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2 37,689,600 0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其他 1.26 21,435,711 0 - - -018L-FH002 深 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国有法人 1.19 20,183,306 0 -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9 20,183,306 0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44,959,187 人民币普通股 344,959,187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 116,034,936 人民币普通股 116,034,936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72,231,253 人民币普通股 72,231,253 深圳华强鼎信投资有限公司 37,6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37,689,6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 深 21,435,711 人民币普通股 21,435,711 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20,183,306 人民币普通股 20,183,30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306 人民币普通股 20,183,306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8,243,836 人民币普通股 18,243,836 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1,434,313 人民币普通股 11,434,313 1、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代表国家持有股份(国家股);前 10 名股东中,深圳市国资委间接持有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下简称“远致投资”)100%的股权,该两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本公司未知上列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股利比年初减少78% ,系本期(以下均指:2013年1-9月)收到联营企业分红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883%,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6亿元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3、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84%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项目天津海吉星等下属批发市场增加建设投入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40% ,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款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5、应付账款比年初增长31%,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农牧公司应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49%,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南昌公司预收商铺销售款结转营业收入所致; 7、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39%,主要系本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缴纳了相关税费所致; 8、应付利息比年初增长562%,系本期增加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且年初基数较小所致; 9、应付股利比年初增长276% ,系本期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已宣告发放的少数股东股利增长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86%,系下属子公司按时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1、专项应付款比年初增长39%,系下属子公司本期收到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增加所致; 12、资本公积比年初增长114%,系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1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主要系本期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物流园和广西海吉星物流园经过培育收入稳步增长及公司 下属南昌市场和惠州市场销售商铺所致; 14、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0%,主要系本期随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57%,系应税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16、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72%,主要系上年同期转让青联股份实现收益而本期无此项收益和本期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 致; 17、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301%,主要系本期下属上海市场因发生火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18、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44%,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781%,主要系本期下属上海市场因发生火灾确认相关损失,且上期基数较小所致; 20、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98%,主要系本期扣除免税所得(含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2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 409%,主要系下属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22、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100%,系上年同期公司转让青联公司股权收到现金而本期无所致; 2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 96%,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子公司收到资产补 偿款所致; 2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 52%,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收到项目补助款增加所致; 25、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 275%,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26、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 818%,主要系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7、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 6094%,系本期下属子公司广州公司和青岛公司完成清算支付少数股东 剩余资产款,且上期基数较小所致。 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农产品交易所筹建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出资成立深圳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注册成立。 2012 年 12 月 18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发《关于我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检查验收相关事宜 的批复》(深府金函[2012]492 号),根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复函的意见, 深圳农产品交易所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备案;经市政府同意,批准深圳农产品交易所的交易场所运营资格,同意深圳农产品交 易所名称中使用交易场所字样。 2013 年 5 月 27 日,公司领取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下发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产品交易所入区的批复》(深前海函[2013]1015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上 报深圳农产品交易所符合入区有关规定,同意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此项目公司,公司名称允许使用“前海”字样。公司获准深圳 农产品交易所进驻前海,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综合利用金融工具 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并有利于公司推进转型升级,进一步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2013 年 6 月 20 日,深圳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前海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 2013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3 半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二)电子商务公司筹建进展情况 为夯实公司“网络化”战略基础,开拓公司旗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户线上、线下发展渠道,打造联接农产品交易批发商 与中下游零售商和终端消费者的网上交易平台,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出资成立深圳市农产品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详见 2013 年 8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的公司公告) 2013 年 10 月 9 日,深圳市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 (三)农牧分立事项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农牧公司以存续分立方式分立成两家公司。公司获得以土地、物业房 产为主要资产构成的新设公司 100%的股权,对应农牧公司经评估净资产的 51%;农牧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 司工会委员会将获得农牧公司生猪产业链有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组成的存续公司 100%的股权,对应农牧公司经评估净资 产的 49%。同时,授权管理层履行农牧公司分立程序,签署农牧公司分立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司 2013 年 5 月 17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关于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分立重组的正式协议》已于 2013 年 9 月 24 日签署。(详见 2013 年 9 月 26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上述分立重组的正式协议正在履行中,故公司尚未确认该事项所形成的财务影响。 (四)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火灾事项 2013 年 1 月 6 日晚,公司孙公司所属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上海市场”)南北干货区发生火灾。(详见 2013 年 1 月 8 日和 1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市场因发生火灾所确认的损失约 2,900 万元。 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民润公司资产及债务处置事项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参股公司民润公司将六十二间门店网点 资源(承租权)及其经营性资产处置给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万家”),并委托华润万家清偿民润公司不高于人 民币贰亿柒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27,177 万元)的债务(其中包括:华润万家同意有条件代民润公司向我公司偿还 7,238 万元款项)。该交易不涉及民润公司股权,且不涉及相关门店产权。有关各方于董事会后签署了有关协议。(详见 2011 年 1 月 27 日和 2011 年 2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民润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至 0 元;公司对民润公司债权共计 250,731,721.26 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186,767,429.71 元。 三、 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 - - - -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远 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 深圳市国资委 2007 年 10 月 10 日 永久性 正在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国资委在《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时所作承诺 预案》中的承诺(详见注 1) 非公开发行限售期承诺(详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对象 2013 年 1 月 23 日 注2 正在履行中 见注 2)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 - - - -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 有) 注 1:公司 2008 年非公开发行对象远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承诺: (1)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并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今后不会直接参与经营与本公司主 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深圳市国资委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将避免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或国有股权划转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变成可能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 条件下,本公司享有投资经营相关项目的优先选择权,或有权与深圳市国资委共同投资经营相关项目。 (4)如深圳市国资委或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拟出售或转让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任何资产或权益,将给予 本公司优先购买权,并且购买条件不逊于深圳市国资委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除非本公司破产或者 终止经营或者深圳市国资委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外,本承诺的有效期为永久性的。 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限售期承诺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其中,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资认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自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3 年 1 月 24 日)起满 36 个月,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诚德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光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自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3 年 1 月 24 日)起满 12 个月。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最初投资成本 占该公司股 期末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元) 权比例(%) (元) (元) 000019 深深宝 A 107,788,170.19 19.09% 194,358,531.88 9,628,035.24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少群 财务总监(签章):陈阳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