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代管参股公司民润公司股权并由其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事项的进展公告2014-01-14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0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
代管参股公司民润公司股权并由其代民润公司
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代管参股公司民
润公司股权并由其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议案》,公司同
意公司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代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所合计持有的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
民润农产品配送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润公司”) 47.76%
股权并由其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相关程序并签署《股权代管及债务代偿协议》等有关文件。(详见 2014
年 1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
深圳市和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民投资”)被确认为该项目的
投资者。日前,公司、果菜公司与和民投资共同签订了《股权代管及
债务代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果菜公司委托和民投资代管公司及果菜公司所合计持
有的民润公司 47.76%股权,代管期为 10 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年。
2、代管期间,公司及果菜公司应向和民投资支付委托报酬,每
年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委托报酬每半年支付一次(10 万元),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2014 年 6 月底。
3、代管期间,和民投资接受公司及果菜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及
果菜公司沟通联系民润公司等有关各方,办理股东有关事务。和民投
资办理股权代管事务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及果菜公司应出具委
托手续。
4、代管期间,和民投资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代管状态及重大事项,
并妥善保管民润公司现有的企业资料。
5、代管后,和民投资有权获得公司及果菜公司掌握的民润公司
原企业管理、经营模式、供应商、大客户及门店网点资源等经营信息。
如该获得需经其他股东或民润公司同意的,需在同意后获得,公司及
果菜公司应予配合和支持。
6、除以上经营信息外,如和民投资有意进一步从事零售业或农
产品流通行业,开办集贸市场、肉菜市场、街市的,和民投资还有权
要求公司及果菜公司运用其掌握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市场资源,对和
民投资开办集贸市场、肉菜市场、街市等予以必要的信息支持和帮助。
和民投资应列出具体要求。
7、和民投资须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 6100 万元债务,该 6100
万元债务为民润公司对公司全部债务的一部分。代偿时间具体为:首
笔 3100 万元在 2014 年 1 月 20 日前付清(含 1000 万元保证金),第
二笔 1550 万元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第三笔 1450 万元在 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付清。和民投资逾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每逾期一
日,应按未支付款项的 1‰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投资者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和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 年 4 月 11 日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景西大厦 13D(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杨文奏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
业服务(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能切实维护公司权益,推动公司参股公司民
润公司历史遗留债务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公司认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民 润 公 司 债 权 累 计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为
189,731,721.26 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能恰当反映民润历史遗留
债务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故民润历史遗留债务事项对公司 2013
年度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做出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