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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1-29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0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

时代科技大厦 13 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1 人。

独立董事刘震国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代为出

席并表决;董事刘爱群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代

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

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孙涛先生因工作调动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提出辞去公司

董事职务。

    公司对孙涛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深表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同意提名周文先生为本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周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原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

币 165 万元(含差旅费)。

    鉴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富浩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基于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人

员和业务已调整的考虑,经与其协商,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重新启动

了 2013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根据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变更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

为人民币 160 万元(含差旅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出资成立深圳市益膳食材配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批发市场网络体系资
源,打造全程可追溯优质农产品供应平台和品牌,探索农产品高端宅

配流通模式,公司同意与深圳市至善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成立深圳市益膳食材配送有限公司(暂用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建设“益膳食材”项目。

    (一)注册名称:深圳市益膳食材配送有限公司(暂用名,以工

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益膳公司”)。

    (二)经营范围:农产品种养基地开发;农副产品收购、加工、

配送、销售及批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许可的,须取得前置

性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它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除外)。(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00           95%        现金

 深圳市至善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           5%         现金

        合计(注册资本)               2000          100%        现金

备注: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至善商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由“益膳食材”项目经营管理团队全额出资成立的公司。

    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

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控制风险,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

有效期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理财

产品。

    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4-09)。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五、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4-10)。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元月二十九日
附件:周文先生简历如下:

    周文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

    1989 年 7 月起进入广州铁路局广州分局工作,2004 年 11 月起历

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车辆段总工程师、广州

铁道车辆厂客车分公司筹备组组长兼生产调度处处长 、广州铁路(集

团)公司车辆处副处长、处长。2013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铁路集团广

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深土公司董事长、工程

师。

    截止目前,周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