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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2014-04-3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 201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汪兴益   孙良媛     肖幼美 刘震国 刘鲁鱼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