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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0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2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1:0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13

楼吉农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卢健民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3 年度报告》第八节 公司治

理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 201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3 年,公司监事年度薪酬依据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
                                                         从公司获得的报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酬总额(含税)
   卢健民    监事会主席          57     男     现任         360,000
   刘岁义    监事                48     男     现任         323,739
   王道海    监事                48     男     现任            -
   谢微鹏    监事                48     男     现任         345,291
   林映文    监事                36     女     现任         196,910
   周润国    原监事会主席    62    男       离任     135,000
   高   巍   原监事          48    男       离任     407,486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关联监事卢健民、刘岁义、谢微鹏和林映

文分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 201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

会认为:

    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对于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进行了深刻的

反思,开展了资金安全管理整改和提升活动,并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

情况和执行效果的督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监事会关于 2013 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农产品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 2013 年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农产品公司的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农产品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农产品中

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原出纳于 2013 年 8 月份期间,受外部人员蛊惑和

个人利益的驱使,通过非法手段盗用公司印鉴,与公司外部人士串通,

以盗开银行票据等方式,有计划地从公司银行账户中挪用资金 3,025.00
万元,已追回 1,412.67 万元,剩余款项正在追讨中。该事项可能对公司

产生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员工对职业道德和犯

罪行为的认知水平。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

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农产品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发表的审计意见。”

    监事会就公司 2013 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事项说明

如下:

    1、根据成都事件的进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经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成都公司就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41.53 万元。

    2、对于上述事项涉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进行了

深刻的反思,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资金安全管理整改和提升活动,并

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督查。截止到 2013 年末,相关

培训、检查等工作已完成,总部及各子公司资金安全管理风险防控体系

进一步健全,公司的资金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3、公司监事会将督促管理层跟进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计

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八、九尚须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