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4 年上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 201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本公司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等在内 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5.46 元/股。 此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 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 号)批准,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股票 313,650,000 股,发行价格 5.46 元/ 股;截止 2013 年 1 月 16 日,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2,529,000 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39.94 元。2013 年 1 月 17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 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20002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 1 224,198 77,067.13 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广西 2 116,785 40,000 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50,000 合 计 390,983 167,067.13 1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23,167,718.32 元(包含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实现的收益);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072,849,168.93元。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益,降低财务费用,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3,500万元,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此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3年8月5日到期偿还,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 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20,989,889.33元(含利息收入及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88,076,955.6元。 二、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本公司 2007 年 6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并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39.94 元,分别存放在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及上述银行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履行情况良好。 2013 年 4 月,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与渤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本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 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 国海证券、本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一、农产品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5,563,461.14 其中:1、民生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1819014170008357 39,225.87 2、广发行香蜜湖支行 102004516010006893 16,930,821.65 3、上海浦发行深圳分行 79170155200005367 8,593,413.62 2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包含理财产品收益)* 532,879,452.05 三、天津海吉星募集资金专户-渤海银行天津支行 2000422689000358 36,078,247.23 四、天津海吉星验资户利息** 23,759.29 五、广西海吉星募集资金专户-农行深圳分行 41000500040031402 26,435,247.23 六、广西海吉星验资户利息** 9,722.39 合 计 620,989,889.33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3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累计产生收益为20,693,287.66元。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除偿还银行贷款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对项目 实施全资子公司现金增资后再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方式进行的,增资款项先行转入验 资账户,待验资完成后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天津海吉星验资户利息 23,759.29 元,广西海吉星验资户利息 9,722.39 元,上述验资户利息已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8 月 18 日转入天津海吉星及广西海 吉星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续下页) 3 三、2014 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 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7,067.1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2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处于 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否 77,067.13 77,067.13 10,280 49,899 64.75% 2016 年 11 月 - 否 建设期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否 40,000 40,000 2,390 7,386 18.47% 2017 年 1 月 -201 -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50,000 50,000 -- 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7,067.13 167,067.13 12,670 107,285 64.22% - - - - 1、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鉴于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原预计时间延迟;②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部分区域规划调整等因素,天津海吉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建设投资进度为自 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10 月,预计 2016 年 11 月全面投入运营。 因(分具体项目) 2、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鉴于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原预计时间延迟;②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受云桂铁路建设影响需进行总平规划调整;③部分地块 受拆迁影响延迟交付等因素,广西海吉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投资进度为自 2009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预计 2017 年 1 月全面投入运营。 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审议置 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所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0,407.93 万元:其中,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38,089.63 万 元,置换金额 28,500.00 万元;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1,907.93 万元,置换金额 1,907.93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由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 0578 号鉴证报告验证。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1 月 2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83,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3 年 8 月 5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83,5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1、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计划,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 流中心项目。 2、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 承诺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不适用 他情况 5 四、2013 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专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