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14-5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总裁胡翔海先生、财务总监陈阳升先生、分管财务工作副总裁刘广阳先生、 财务中心总经理俞浩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表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985,273,673.31 12,223,389,831.94 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843,643,208.53 4,867,657,425.35 -0.4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93,525,146.40 -28.25% 1,249,822,711.46 -2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378,543.17 29.58% 59,863,215.21 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913,107.90 -501.38% -12,775,862.72 -129.03% 的净利润(元)(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注 2) -- -- 535,214,215.46 787.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3 29.10% 0.0353 -1.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73 29.10% 0.0353 -1.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1% 上升 0.14 个百分点 1.23% 下降 0.04 个百分点 注:1、本报告期和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实体批发市场 商铺销售同比减少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农牧公司 2013 年度完成分立,自 2013 年 11 月退出并表范围,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022,223.62 注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3,914,155.24 注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23,013.3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5,835,626.8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938,660.69 — 合计 72,639,077.93 -- 注:1、年初至报告期末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布吉大市场冷库拆迁补偿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九江公司摊销政府补贴、果菜公司所属咸水湖菜场获得补偿款及报告期 结转荷坳菜场征地补偿款所致。 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61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 24.76% 420,209,999 67,497,500 — —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其他 12.71% 215,623,559 0 — —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 其他 11.33% 192,236,327 0 — —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2% 88,603,753 16,372,500 — — 深圳市金润银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4% 54,945,000 0 质押 54,945,000 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安金狮八号资产 其他 3.24% 54,945,000 0 — — 管理计划 吴悦洵 境内自然人 2.55% 43,307,596 0 — — 方坚力 境内自然人 2.01% 34,144,054 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2% 29,160,898 0 — — 陈晓微 境内自然人 1.64% 27,774,664 0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52,712,499 人民币普通股 352,712,499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15,623,559 人民币普通股 215,623,559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 192,236,327 人民币普通股 192,236,327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72,231,253 人民币普通股 72,231,253 深圳市金润银投资有限公司 54,9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945,000 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安金狮八号资产管理计划 54,9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945,000 吴悦洵 43,307,596 人民币普通股 43,307,596 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方坚力 34,144,054 人民币普通股 34,144,0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160,898 人民币普通股 29,160,898 陈晓微 27,774,664 人民币普通股 27,774,664 1、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深圳市国资委”)代表国家持有股份(国家股),间接持有深 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100%的股权,该 两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2、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同属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生命人寿”)。 3、本公司未知上列其余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公司前 10 大股东中,境内自然人股东吴悦洵、方坚力、陈晓微持有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份均为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持有股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3,325,485.30元,增长51.59%,主要原因系下属子公司南昌公司应收商铺销售款及果菜公司应 收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79,891,304.59元,下降61.59%,主要原因系截至本报告期末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到期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731,445,607.56元,增长55.77%,主要原因系下属批发市场本期工程建设持续进行,工程支出增 加所致。 4、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806,666,827.80元,增长39.43%,主要原因系下属子公司南方物流公司、长春公司和天津静海公 司获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0,978,742.20元,下降35.84%,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上年末计提的奖金所致。 6、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4,467,429.88元,增长1190.78%,主要原因系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7、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18,260,105.30元,增长106.87%,主要原因系下属企业本期已决策同意但暂未派发股利增加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初减少40,455,626.04元,下降52.12%,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部分借款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033,827,436.55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发行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所致。 10、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44,500,000.00元,增长48.82%,主要原因系天津静海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6,138,272.73元,增长65.88%,主要原因系布吉大市场冷库拆迁增加的长期负债。 12、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265,471,868.28元,增长39.29%,主要原因系预收长期租金增加所致。 13、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32,260,962.53元,同比减少26.05%,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农牧公司自2013年11 月退出并表范围所致,剔除该因素,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14、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733,471.01元,同比增长215.27%,主要原因系小贷公司业务量增长所致。 15、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360,620,311.67元,同比减少35.36%,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农牧公司自2013年11 月退出并表范围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276,766.74元,同比减少59.48%,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下属上海市场因火灾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所致。 1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648,904.15元,同比减少43.04%,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深深宝上年同期盈利而本期亏损 所致。 1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399,178.15元,同比增加49.49%,主要原因系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布吉大市场冷库 拆迁补偿所致。 1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2,846,154.27元,同比减少60.32%,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下属上海市场因火灾确认相关 损失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情况 随着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剧速增加,公司旗下深圳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布吉市场”)已远远满 足不了深圳一千多万人口的菜篮子需求。按照深圳市未来发展规划,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已建成启用深圳海吉星国际农 产品物流园,对布吉市场进行整体搬迁和关闭。根据深圳市政府和罗湖区政府的规划,布吉市场片区已纳入“笋岗-清水河片 区”城市发展单元规划大纲,将按照罗湖区“国际消费中心”的定位进行城市更新。 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为加快推进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 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的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信祥公司签署了《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 目合作框架协议》和《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布吉大市场冷库拆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合 作框架协议》和《冷库拆补协议》”)。 (详见201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和《冷库拆补协议》的约定,将布吉大市场冷库物业,总建筑面积 15,954.75平方米全部移交给信祥公司,信祥公司予以接收。 (二)民润公司股权代管及债务代偿事项进展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代管参股公司民润公司股权 并由其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议案》,同意委托投资者代管公司及果菜公司所合计持有的民润公司47.76%股权; 同时,投资者须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6,100万元债务,该6,100万元债务为民润公司对公司全部债务的一部分。代偿时间具 体为:首笔3100万元在2014年1月20日前付清,第二笔1,550万元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三笔1,450万元在2015年11月30 日前付清。 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深圳市和民投资有限公司被确认为该项目的投资者。公 司、果菜公司与深圳市和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股权代管及债务代偿协议》。2014年2月17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偿债首 付款3,100万元。(详见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 深圳市国资委、 委和原 11 家法人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 股改承诺 公司原 11 家法 2005 年 9 月 12 日 长期 正在履行中 说明书》中关于出售股份公告的承诺详见 人股东 注 1。 公司股东生命人寿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 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 2014 年 4 月 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立并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的承诺详见注 生命人寿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2。 公司股东生命人寿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 2014 年 4 月 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承诺详见注 2。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公司 2008 年非公开发行对象远致投资的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在《非公开发行 深圳市国资委 2007 年 10 月 10 日 永久性 正在履行中 股票预案》中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3。 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期承诺详见 深圳市国资委 2013 年 1 月 23 日 36 个月 正在履行中 注 4。 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期承诺详见 远致投资 2013 年 1 月 23 日 36 个月 正在履行中 注 4。 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期承诺详见 生命人寿 2013 年 1 月 23 日 12 个月 履行完毕 注 4。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深圳市国资委 委 2007 年出具《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 2007 年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所作承诺 诺函》详见注 5。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注:1、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公司原11 家法人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公司股东生命人寿于2014年4月10日委托公司代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签署《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生命人寿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农产品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同时,生命人寿签署《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与保证函》,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 成后,生命人寿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遵守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3、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对象远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承诺: (1)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并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今后不会直接参与经营与本公司主 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深圳市国资委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将避免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或国有股权划转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变成可能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 条件下,本公司享有投资经营相关项目的优先选择权,或有权与深圳市国资委共同投资经营相关项目。 (4)如深圳市国资委或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拟出售或转让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任何资产或权益,将给予 本公司优先购买权,并且购买条件不逊于深圳市国资委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除非本公司破产或者 终止经营或者深圳市国资委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外,本承诺的有效期为永久性的。 4、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限售期承诺:其中,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为36 个月,限售承诺尚在履行中;生命人寿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本年1月份已解除限售,限售承诺已履行 完毕。 5、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2007年出具《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中承诺:深圳市国资委将建 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深圳市国资委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公司未公开 信息买卖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也不泄露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深圳市国资委 及实际控制人知悉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名单,由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持股数 期初持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会计核 股份 品种 代码 简称 (元) 量(股) 股比例 量(股) 股比例 (元) (元) 算科目 来源 长期股 股权 股票 000019 深深宝 A 107,788,170.19 47,895,097 19.09% 57,474,117 19.09% 186,682,649.56 -6,465,997.88 权投资 转让 注:2014年5月14日,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持有深深宝A股份数量增至 57,474,117股。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新准则规定,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 定核算,因此公司将符合上述规定的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项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规定对期初报表项目进 行了调整,期初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减少45,500,000元,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45,500,000元,总资产、净资产及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无变化。 附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交易基 日归属于母公 可供出售金融资 归属于母公 被投资单位 长期股权投资 本信息 司股东权益 产 司股东权益 (+/-) (+/-) (+/-) (+/-) 深圳市龙江生猪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0 -3,120,000.00 +3,120,000.00 0 深圳市农产品坂田肉联厂有限公司 0 -2,000,000.00 +2,000,000.00 0 深圳市农产品丰湖投资有限公司 0 -8,000,000.00 +8,000,000.00 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6,000,000.00 +6,000,000.00 0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0 -10,000,000.00 +10,000,000.00 0 青岛海洋基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0 -9,500,000.00 +9,500,000.00 0 伙) 深圳市农产品丰湖干货特产城经营管 0 -200,000.00 +200,000.00 0 8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理有限公司 北京海洋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500,000.00 +500,000.00 0 深圳市运通互联股权投资企 0 -6,180,000.00 +6,180,000.00 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 0 -45,500,000.00 +45,500,000.00 0 注:1、青岛海洋基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4年3月收到减资款741,000元。 2、北京海洋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收到股权转让款500,000元。 3、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详见与本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页仅用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少群 2014 年 10 月 30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