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事项的进展公告2014-12-27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6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深圳
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公司持有信祥公司
40%的股权)合作开发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以下
简称“布吉农批市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更
新单元范围及用地面积等事项尚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准)。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
文件,推动本项目的进展。(详见 2013 年 3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公司公告)
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信祥公司就本项目签订了《合作框
架协议》,就双方合作事项的基本原则进行了约定,并为推进本项目,
先行就布吉大市场冷库的拆迁补偿事宜签订了《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
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布吉大市场冷库拆迁补偿协议》。上
述协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3 年
11 月 18 日和 1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述协议的有关约定,信祥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向
公司支付布吉大市场冷库中的仓储用途的永久性建筑的货币补偿金
额的 80%,即人民币 8,370.46 万元。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信祥
公司签订了《布吉大市场冷库物业移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
书》”),自《确认书》签署之日起,公司已将布吉大市场冷库物业移
交给信祥公司,布吉大市场冷库物业由信祥公司自行管理、使用和处
置。
日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关于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
场冷库拆迁事项增加收益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因布吉大市场冷库
拆迁事项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为人民币 5,900 万元。(该
损益主要影响已确认在 2014 年第三季度,对本年度归属净利润影响
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