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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5-01-10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5-0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元月 8 日

下午 3:30 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同意布吉海鲜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京深海鲜公司提

供借款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布吉海鲜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为布吉海鲜公司参股公司北京

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

款,其中布吉海鲜公司为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700 万元。

       一、借款概述

       (一)借款数额:人民币柒佰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壹年

       (三)借款用途:用于京深海鲜公司市场改造

       (四)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并收取资金管

理费

       (五)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借款对象名称: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1
    (二)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 232 号 3 号平房

    (三)法定代表人:姚福忠

    (四)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五)实收资本:1,000 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成立时间:2003 年 11 月 24 日

    (八)经营范围:承办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上市商品:

海鲜、水产品、蔬菜、水果、粮油、干鲜果品、烟酒、农副产品、副食

品、日用百货、鲜肉、调味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

    (九)股权结构和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0         51%        现金

   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          420         42%        现金

     深圳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             70         7%         现金

             合计                      1,000      100%         -

   注:公司持有布吉海鲜公司 51.2195%的股权。

    京深海鲜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京深海鲜公司总资产18,141.87万元,

负债总额为10,029.86万元,净资产8,112.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29%;

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974.62万元,利润总额为1,473.47万元,净

利润857.20万元。


                                   2
    未经审计,截至2014年11月30日,京深海鲜公司总资产为18,774.28

万元,负债总额为9,123.71万元,净资产9,650.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8.60%;201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734.70万元,利润总额为

1,914.52万元,净利润为1,538.55万元。

    三、风险防控

    布吉海鲜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为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布吉海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可以支持京深海鲜公司的后续发展。布吉海鲜公司按出资比例为京深海

鲜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

意布吉海鲜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案》,认为布吉海鲜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为京深海鲜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

58,213.6万元。

    2、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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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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