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9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5-4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13 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
董事 11 人,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
肖幼美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
托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
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公告编号:2015-51)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5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52)。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二、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3)。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岳阳海吉星公司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
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深圳市
凯俊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岳阳市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发展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公司持有 51%股权,以下简称“岳
阳海吉星公司”),建设“岳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产业园”项目;其中,
项目 A 地块为项目一期,用地规模约 361 亩。
根据岳阳海吉星公司合资合同约定,为落实并推进项目一期(A
区)业务开展,同意岳阳海吉星公司与湖南岳阳花板桥市场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花板桥公司”)和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陵矶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岳阳海吉星国际农
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市场开发公司”),运作“岳
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A 区)。
岳阳市场开发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拟注册名称:岳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暂
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二)注册地址:岳阳市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城陵矶片区联港路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四)经营范围: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街、电商总部大楼、
城市商业综合体、居住小区;经营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综
合体的销售、租赁业务;发展农产品物流相关的仓储、加工、配送、
电商、拍卖、金融、食品安全检测、贸易、会展、培训等业务(最终
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股东结构和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岳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发展有限公
8,500 85% 现金出资
司
湖南岳阳花板桥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1,000 10% 现金出资
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500 5% 现金出资
合计 10,000 100% -
(七)组织架构成员安排:
1、董事会成员安排
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董事由股东委派。其中:岳阳海吉星公
司委派 5 名,花板桥公司委派 1 名,城陵矶公司委派 1 名。董事会每
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岳阳市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由岳阳海吉星公司委派。
2、监事会成员安排
监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岳阳海吉星公司推荐 2 名,花板
桥公司推荐 1 名,城陵矶公司推荐 1 名,另设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
每届任期三年。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岳阳海吉星公司推
荐。
3、管理人员安排
设总经理 1 名,任期三年,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由岳阳海吉星
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由岳阳海吉星公司委派。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并签署对外投资相关
文件。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本事项不涉及单独公告)
五、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54)。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自 2015 年 8 月 7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6 日止,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融
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债权、应收账款融资等);
(二)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6
亿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七、董事会议案报送工作指引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全面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审议稿)。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并公告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