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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5-08-29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5-5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前次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为支持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周谷堆公司”)旗下“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建

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合肥周谷堆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百大

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截至目前,公司与合肥百

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余额共计人民币 35,200 万元,

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5,400 元。

    二、公司同意将前次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的借款延期一年

    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已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启动运

营,运营状况良好。鉴于合肥周谷堆公司后续项目土地购置、建设及

运营等资金周转需要,经与合肥百大集团协商,公司与合肥百大集团
同意将前次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 35,200 元延长借款期

限 1 年;其中,公司同意将前次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

15,400 元延长借款期限 1 年(从每笔借款到期日起算),借款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结),到期一次性

支付本金。

    (一)借款概述

    1、借款数额: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万元整

    2、借款期限:壹年

    3、借款用途:用于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后续项目

土地购置、建设及运营

    4、资金占用成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

金占用成本

    5、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按季度收取资金占用成本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借款对象名称: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屯溪路 49 号

    3、法定代表人:刘浩

    4、注册资本:3 亿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13 日

    7、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和租赁业务,蔬菜、

水果、水产品、肉食禽蛋、副食调味品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
配套仓储、装卸、冷藏、配送、包装和停车服务;从事信息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市场投资。

    8、股东方及持股数、持股比例: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444.50        54.81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13,402.50        44.675%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75.00           0.250%
      合肥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75.00           0.250%
               刘沁                     3.00            0.010%
             合   计                  30,000.00        100.000%

    9、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

145,687.94 万元,负债总额为 75,702.20 万元,净资产 69,985.74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51.96%;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44,725.58 万元,

净利润 11,356.80 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为

165,391.55 万元,负债总额为 92,737.08 万元,净资产 72,654.47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56.07%;2015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1,609.31

万元,净利润为 2,668.72 万元。

    (三)风险防控

    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公司之控股股东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

借款共计人民币35,200万元,款项用于后续项目土地购置、建设及运

营等资金周转需要;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已于2015年6

月25日启动运营,运营状况良好;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

以支持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旗下“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

流园”后续建设和运营,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公司之控股股东共同为合

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

    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向合肥

周谷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

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五、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64,323.68

万元。(其中,公司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

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提供借款17,514万元事项已提交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此项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归还银行贷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