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6-04-30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6-3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董事会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

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深

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与合作方按出

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

司”)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 1,560 万元,其中,南昌公司为南昌冷链公司

提供借款人民币 470.652 万元。

    本财务资助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借款数额:人民币肆佰柒拾万零陆仟伍佰贰拾元整

    (二)借款期限:贰年

    (三)借款用途:冷库及配套项目建设

    (四)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1-3 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五)还款计划: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费,到期偿还本金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一)公司名称: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二)住        所: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 99 号

    (三)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6 日

    (四)法定代表人: 林惠雄

    (五)注册资本:5,800 万元人民币

    (六)实收资本:5,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八)经营范围:冷库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冷链配送;装卸服务;

商品购销代理;电子商务;农产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仓储服务(危险

品除外);商务信息咨询;货运信息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以

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九)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000         34.49%

  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1,750         30.17%

    深圳市深农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250         21.55%
       深圳市利民好贸易有限公司               800          13.79%

               合    计                      5,800         100%
   注:公司持有南昌公司 51%的股权。

    南昌冷链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南昌冷链公司资产总额为 9,673.68

万元,净资产为 5,006.3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8.25%; 2015 年度,南

                                      2
昌冷链公司尚处于筹建期,未有营业收入,净利润为-622.55 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南昌冷链公司资产总额为 13,644.82

万元,净资产为 4,890.0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4.16%; 2016 年 1-3 月,

南昌冷链公司尚处于筹建期,未有营业收入,净利润为-116.25 万元。

    三、风险防控

    南昌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为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公司项目进展;

南昌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为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

款的议案》,认为本次借款事项为南昌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为南昌冷

链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共计人民币56,035.4

万元(其中,公司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提供借款17,514万元事项已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承诺:在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


                                  3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