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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6-04-3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6,964,131 股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本年

度暂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预

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幼美    刘震国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