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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16-08-3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1997 年 A 股

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公司

在稳健经营、规范治理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

包括公平信息披露、投资者接待与沟通、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事项决

策、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等。与此同时,公司不断探索加强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启动设立信息

披露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成立于 1989 年,是一家以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

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业务的大型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企业集团,是国

家首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是国内农产品流通行业首家国

有上市公司。二十多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稳健运营,维护公司可持

续健康发展。一方面,公司始终坚守并夯实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业,不

断加强主业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立足于“网络化”战略,大

力推进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转型升级,始终保持在农产品流通行业

的领先优势。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重视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遵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并据此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以加强信息披

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为宗旨,主要

职责包括搭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传递的补充渠道,对重大疑难无先

例披露事项进行讨论或提出建议,推动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机制,

监督、评价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等。

    三、注重投资者接待与沟通,公平对待投资者

    公司注重投资者接待与沟通,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

展接待投资者调研与沟通等工作,公司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未

有实行差别对待政策,未有有选择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透

露或泄露未公开信息。

    公司坚持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传递公司信

息,聆听投资者意见,增强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互信和理解。在投资

者关系日常管理中,公司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投资者电话热线、邮箱、

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保持互动,确保投资者反

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并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接受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不定期安排投资者调研,使投资者可以

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现状。2015 年,在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的特殊情况
下,公司主动通过网上投资者见面会等形式,开展投资者沟通与互动。

     四、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为投资

者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提供便利,公司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

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并自 2015 年起,公司股东大

会同时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

以平等、便利的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切实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事项决

策的权利。

     五、保持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回报投资者

     公司注重投资者回报,制定了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

司现行分红政策,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在确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持续给予投资者较优的分红方案。自 2000 年至 2015 年,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中,转送股数量达 11 亿股,现金分红金额达 8.2 亿

元。各年利润分配执行情况如下:
 年 份   基准股本(股)    分配方案    转送股数量(股)   现金分红(元)

 2000    184,857,643    10派2.00元          -           36,971,528.60

 2001    184,857,643    10派2.00元          -           36,971,528.60

 2002    184,857,643     10配3股            -                 -
 2003   215,368,579        10派2.00元送5股转增3股    172,294,863     43,073,715.80

 2004   387,663,442             10派0.50元                 -         19,383,172.10

 2007   387,663,442               10派1元                  -         38,766,344.20

 2008   452,063,442       10股派1.5元每10股转增7股   316,444,409     67,809,516.30

 2009   768,507,851              10股派1元                 -         76,850,785.10

 2010   768,507,851             10股派1.1元                -         84,535,863.61

 2011   768,507,851        10股送2股派1元转增6股     614,806,280     76,850,785.10

 2012   1,696,964,131           10股派0.5元                -         84,848,206.55

 2013   1,696,964,131           10股派0.5元                -         84,848,206.55

 2014   1,696,964,131           10股派0.5元                -         84,848,206.55

 2015   1,696,964,131           10股派0.5元                -         84,848,206.55

                        合计                         1,103,545,552   820,606,066.61

    其中,根据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比例高达 353.17%。

    六、积极维护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2015 年 6 月至 7 月,国内证券市场发生了巨幅波动,公司股价

亦受到波及。公司管理层迅速做出反应,自筹资金 366 万元增持公司

股票并承诺 6 个月内不减持,向投资者传达了管理层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投资者持有公司股票提振信心,对稳

定股价,维护投资者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投资者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秉

承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公平在身

边”专项活动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为投资者搭建一个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切实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

此外,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使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增长成果,实现企业和股东利益的双赢。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