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8-04-2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拟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并与公司财务部门和公司 2017 年审会计师沟通,基
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 2017 年度拟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
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 2017
年度拟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19,368,106.98 元,拟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 21,760,715.55 元,合计年度增加资产减值准备
金额为 2,392,608.57 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拟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遵循了谨慎性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拟转
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