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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08-07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7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

周谷堆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44.675%

的股权。为支持合肥周谷堆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公司继续与合肥周

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肥

百货,股票代码:000417,其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54.815%股权,以

下简称“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其中,

公司按不超过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

超过 14,4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

资金占用成本(按季结),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董事、

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小华

先生兼任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述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
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审议本事项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

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和借壳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49 号

    3、法定代表人:刘浩

    4、注册资本:3 亿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13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48741K

    8、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和租赁业务,蔬菜、

水果、水产品、肉食禽蛋、副食调味品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

配套仓储、装卸、冷藏、配送、包装和停车服务;从事信息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市场投资
       9、股东方及持股数、持股比例: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444.50      54.81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13,402.50      44.675%
  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00         0.250%
        合肥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75.00         0.250%
                 刘沁                    3.00         0.010%
                合   计                30,000.00     100.000%

       10、总体业务情况:

       合肥周谷堆公司主要运营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规划总占

地 1,261.8 亩,净用地 1,000.35 亩,由八个交易中心和冷库仓储、加

工配送中心及商业配套等功能区构成。其中,蔬菜交易中心(启动区)、

水果交易中心、副食品交易中心、粮油、冻品、干果交易中心、水产

品、畜禽肉类交易中心以及冷库已陆续投入运营,物流园整体运营情

况良好。部分商业配套、腌腊豆制品交易中心、加工配送中心正在建

设,蔬菜(二期)交易中心及部分商业配套等相关区域仍处于待建状

态。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

281,461.5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6,682.41 万元,净资产 104,779.11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62.77%;2017 年度,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为 51,423.12 万元,利润总额为 21,374.27 万元,净利润 15,711.89

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为
278,942.8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9,009.01 万元,净资产 109,933.85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60.59%;2018 年上半年,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为 15,388.02 万元,利润总额为 7,196.79 万元,净利润为 5,154.74

万元。

    12、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兼任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合肥周谷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标的的相关情况

    1、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不超过 14,400 万元

    2、借款期限:1 年

    3、资金占用成本: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

本(按季结)

    4、借款用途:项目建设及运营

    5、还款计划: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借款暨关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审议通过,公司与合肥百大集团共同

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共计 35,2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其中,

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15,400 万元。

    鉴于上述前次借款即将到期且合肥周谷堆公司仍有资金需求,为

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及业务运营,同意继续与合肥百
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其中,公司按不超过持有合

肥周谷堆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14,400 万元,

借款期限 1 年。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

结),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及董事会意见和风险防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向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不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有助于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公司

控股股东合肥百大集团共同提供借款,风险基本可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事

项有利于满足其资金使用需求,支持合肥周谷堆公司业务发展,符合

公司战略安排。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共同为合肥周谷

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合肥周谷堆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

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于为

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

间:(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

规定。为参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59,657.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40%(公

司近 12 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未超过 10%)。

       2、截至目前,公司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
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共计 20,503.26 万元已逾期,公司

正在与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沟通相关借款

的偿还安排和计划,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参

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