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9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新股。截至 2013 年 1 月 16 日,本次最终 发行 313,65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2,529,000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39.94 元。2013 年 1 月 17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审 国际验字[2013]0102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 万元,累计获得募集资金产生利息为 402.44 万元,累计收 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 6,960.21 万元, 上述合计金额共计 174,429.7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49,395.7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5,033.99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其中,存储于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33.99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余额为 23,000 万元。 (三)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 募集资金所获利息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获理财收益(共计 7,000 万元),以及原计划投资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即将上述暂未使用 1 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公司旗 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以下简称“1 号楼项 目”)。 1 号楼项目属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内的配套项 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由公司投资建设,其用地系公 司所有,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和环评批复,已获得项目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 号楼项目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 2013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额 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 224,198.00 77,067.13 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 2 116,785.00 40,000.00 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50,000.00 合 计 390,983.00 167,067.13 (二)原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计划偿还银行贷款及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 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 流园项目(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原计划向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 加投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广西海 吉星募投项目”)的 4 亿元募集资金,预计 2019 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该项目预计 2023 年全面建成使用,预计项目投资税后收益率为 13.05% (关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公告)。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金额 22,280.61 万元,占原计划投资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 55.7%(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得的利息收入及投 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合计为 7,314.60 万元,广西海吉星募 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7,719.39 万元,即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25,033.99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 储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3.99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余额为 23,000 万元。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及理财收益暂未明确使用计划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以及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合计为 7,314.60 万元, 暂未明确使用计划。 2、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延后 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因①受云桂铁路影响,导 致项目总平规划调整且需重新进行报批报建导致项目进度推迟;②项 目干杂粮油副食交易区北侧出口的市政道路——亭洪路设计高度调 整对部分交易区规划及建设进度产生影响;③项目所处道路沿线修建 地铁,期间南宁市规划局暂不受理周边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导致项 目规划调整报批进程缓慢;④部分地块因拆迁影响项目进度等因素, 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所延后。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和效益,拟将上述暂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中的 1 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 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其中,由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变更至 1 号楼项 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000 万元,由募集资金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 益变更至 1 号楼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 7,000 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对原募集资金项目的影响 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 亿元,本次变 更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将调整为 3.7 亿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原剩余未使用募 集资金为 17,719.39 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调整为 14,719.39 万元,将 按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使用(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次拟由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变更至 1 号楼项目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 3,000 万元,占原计划投资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 额的 7.5%,占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 2.3%。本次变更不会 影响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亦不会影响项目的运营和 投资回报情况,且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1 号楼项目整体投资回 报优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本次变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效益。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项目 1 号楼 2、建设地点: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南侧 3、建设单位: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龙岗分公司 4、计容建筑面积:91,988.96 平方米 5、功能定位:名优土特农产品集散、交易、电商中心 6、预计总投资:32,103.02 万元(建筑工程建设投入)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已于 2017 年 11 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 三年半,预计将于 2021 年 5 月投入使用,其中,拟变更至 1 号楼项 目的募集资金预计于 2019 年使用完毕 1 号楼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合计 金额 6,854.87 11,627.40 3,597.05 2,416.76 4,787.63 2,819.31 32,103.02 (二)项目可行性和风险分析 1 号楼项目属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内的配套项 目,位于物流园南侧。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渠道竞争日益激烈,农产 品批发市场项目存在市场经营风险,但是,一方面,从中长期来看农 产品批发市场仍将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深圳海 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运营状况良好,曾获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 颁发的 2012 年国际批发市场大奖银奖,具有优异的品牌口碑和深厚 的用户资源基础,因此,本项目市场经营风险基本可控。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 号楼项目以自有物业租赁模式运营,项目对应土地的使用期限 截至 2057 年 6 月,项目预计将于 2021 年 6 月达到可运营状态,剩余 使用期限即可出租年限约为 37 年。借鉴周边市场同类项目价格对比 分析测算,1 号楼项目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经济指标 单位 数值 1 内部收益率(IRR)(税后) % 15.77% 2 净现值(NPV)(税后) 万元 3,106.41 3 静态回收期 年 5.63 4 动态回收期 年 7.05 1 号楼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分析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中 国百县千乡土特产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其他说明 鉴于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 全部使用完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同意 将公司原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账户号:102004516010006893) 用于新募投项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相关协议,并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剩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 亿元变更投向 至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百县千乡物流楼) 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核查了公司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项目实施进度等文件。经核查,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向事宜已经农产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尚需 提交农产品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国海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向的核查意见; 5.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中国百县千乡土特产 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