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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9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新股。截至 2013 年 1 月 16 日,本次最终

发行 313,65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2,529,000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39.94 元。2013 年 1

月 17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审

国际验字[2013]0102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 万元,累计获得募集资金产生利息为 402.44 万元,累计收

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 6,960.21 万元,

上述合计金额共计 174,429.7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49,395.7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5,033.99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其中,存储于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33.99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余额为 23,000 万元。

    (三)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

募集资金所获利息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获理财收益(共计

7,000 万元),以及原计划投资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即将上述暂未使用 1 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公司旗

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以下简称“1 号楼项

目”)。

    1 号楼项目属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内的配套项

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由公司投资建设,其用地系公

司所有,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和环评批复,已获得项目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 号楼项目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 2013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额

       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                                                 224,198.00       77,067.13
       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
 2                                                 116,785.00       40,000.00
       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50,000.00

                        合 计                      390,983.00       167,067.13

           (二)原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计划偿还银行贷款及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

       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

       流园项目(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原计划向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

       加投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广西海

       吉星募投项目”)的 4 亿元募集资金,预计 2019 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该项目预计 2023 年全面建成使用,预计项目投资税后收益率为 13.05%

       (关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公告)。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金额

       22,280.61 万元,占原计划投资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

       55.7%(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得的利息收入及投

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合计为 7,314.60 万元,广西海吉星募

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7,719.39 万元,即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25,033.99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

储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3.99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余额为 23,000 万元。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及理财收益暂未明确使用计划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以及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合计为 7,314.60 万元,

暂未明确使用计划。

    2、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延后

    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因①受云桂铁路影响,导

致项目总平规划调整且需重新进行报批报建导致项目进度推迟;②项

目干杂粮油副食交易区北侧出口的市政道路——亭洪路设计高度调

整对部分交易区规划及建设进度产生影响;③项目所处道路沿线修建

地铁,期间南宁市规划局暂不受理周边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导致项

目规划调整报批进程缓慢;④部分地块因拆迁影响项目进度等因素,

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所延后。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和效益,拟将上述暂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中的 1 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

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其中,由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变更至 1 号楼项
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000 万元,由募集资金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

益变更至 1 号楼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 7,000 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对原募集资金项目的影响

     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 亿元,本次变

更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将调整为 3.7

亿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原剩余未使用募

集资金为 17,719.39 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调整为 14,719.39 万元,将

按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使用(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次拟由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变更至 1 号楼项目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 3,000 万元,占原计划投资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

额的 7.5%,占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 2.3%。本次变更不会

影响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亦不会影响项目的运营和

投资回报情况,且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1 号楼项目整体投资回

报优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本次变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效益。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项目 1 号楼

     2、建设地点: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南侧
       3、建设单位: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龙岗分公司

       4、计容建筑面积:91,988.96 平方米

       5、功能定位:名优土特农产品集散、交易、电商中心

       6、预计总投资:32,103.02 万元(建筑工程建设投入)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已于 2017 年 11 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

三年半,预计将于 2021 年 5 月投入使用,其中,拟变更至 1 号楼项

目的募集资金预计于 2019 年使用完毕

       1 号楼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合计

金额     6,854.87   11,627.40   3,597.05   2,416.76   4,787.63   2,819.31   32,103.02

       (二)项目可行性和风险分析

       1 号楼项目属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内的配套项

目,位于物流园南侧。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渠道竞争日益激烈,农产

品批发市场项目存在市场经营风险,但是,一方面,从中长期来看农

产品批发市场仍将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深圳海

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运营状况良好,曾获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

颁发的 2012 年国际批发市场大奖银奖,具有优异的品牌口碑和深厚

的用户资源基础,因此,本项目市场经营风险基本可控。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 号楼项目以自有物业租赁模式运营,项目对应土地的使用期限

截至 2057 年 6 月,项目预计将于 2021 年 6 月达到可运营状态,剩余
使用期限即可出租年限约为 37 年。借鉴周边市场同类项目价格对比

分析测算,1 号楼项目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经济指标       单位       数值

   1       内部收益率(IRR)(税后)    %        15.77%

   2       净现值(NPV)(税后)       万元      3,106.41

   3       静态回收期                   年        5.63

   4       动态回收期                   年        7.05

    1 号楼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分析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中

国百县千乡土特产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其他说明

    鉴于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

全部使用完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同意

将公司原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账户号:102004516010006893)

用于新募投项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相关协议,并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剩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 亿元变更投向

至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百县千乡物流楼)

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核查了公司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项目实施进度等文件。经核查,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向事宜已经农产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尚需

提交农产品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国海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向的核查意见;

    5.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中国百县千乡土特产

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