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09-19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10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30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
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
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币 180 万元(含差旅费、编制报告费
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聘
期已满,且已连续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满 5 年,根据国资监管的相
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拟新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已与大华进行了沟
通。大华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公司与大华对年度审计结果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
况。公司对大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
谢!
经过相关选聘程序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请立信为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
发表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币 180 万元(含差旅费、编制
报告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5、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6、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
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
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
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件经营】
立信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
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拟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拟聘任立
信为公司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本次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拟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5、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