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股票行为的说明2018-10-3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股票行为的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14]53 号)以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的要求,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农产品”)对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首次停牌(2017 年 6 月 28
日)前 6 个月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公告前
一日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进
行了自查。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知情人;控股股东福德资本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标
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
员;其他相关知悉人等;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本次核查期间,除下列主体外,其他自查主体
在上述核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农产品股票的情形。
(一)自查期间买卖农产品股票的自然人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停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
至重组预案公告之前一日止,相关自然人买卖农产品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股票(股)
陈小华 农产品现任董事、副总裁 2017 年 5 月 2 日 卖出 112,020
薛彤 农产品现任副总裁 2017 年 3 月 16 日 卖出 720
叶琴 农产品现任党工部副部长 2017 年 5 月 17 日 买入 300
农产品现任行政中心高级 2017 年 3 月 24 日 买入 1,000
岳凯
项目经理 2017 年 4 月 19 日 卖出 700
2017 年 4 月 5 日 买入 12,800
曹宇 农产品现任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6 月 6 日 卖出 12,800
在推进中农网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范
围。根据上述人员的说明,陈小华先生卖出公司股票时尚未获知内幕
信息,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党委会参与内部决策时首次获
知公司拟转让中农网 8.36%股权事项,其卖出公司股票系根据《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基于对证券(股票)市场的自行判断及
自身的财务安排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薛彤先生卖出公司股票时尚未
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其 2017 年 4 月 12 日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此前
为公司开发总部总经理),亦未获知内幕信息,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 公 司 召 开 党 委 会 参 与 内 部 决 策 时 首 次 获 知 公 司 拟 转 让 中 农网
8.36%股权事项,其卖出公司股票系基于对证券(股票)市场的自行
判断及自身的财务安排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叶琴女士担任公司党工
部副部长,买入公司股票时尚未获知内幕信息,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党委会进行内部决策时,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时首次获知公
司拟转让中农网 8.36%股权事项,其买入公司股票系基于对证券(股
票)市场的自行判断及自身的财务安排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岳凯女
士时任公司行政中心项目经理,买卖公司股票时尚未获知内幕信息,
其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办理中农网相关框架协议盖章工作时首次获知
公司拟转让中农网 8.36%股权事项,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证券
(股票)市场的自行判断及自身的财务安排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曹
宇女士买卖公司股票时尚未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买入公司股票时尚
未在农产品任职,其于 2017 年 6 月 2 日首任农产品纪委书记职务,
于 2017 年 8 月 7 日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亦未获知内幕信息,
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党委会参与内部决策时首次获知公司
拟转让中农网 8.36%股权事项,其卖出公司股票系任监事前为了更好
执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并基于对证券(股票)市场的自行判断及自
身的财务安排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上述人员并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未向他人传递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交易。
(二)自查期间国信证券买卖农产品股票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本预案公告之前一日止,国信
证券买卖相关情况如下:
部门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股票(股)
2017 年 5 月 24 日 买入 100,000
资产管理总部
2017 年 6 月 9 日 卖出 100,000
2016 年 12 月 30 日 买入 50,000
2017 年 3 月 28 日 卖出 20,000
融资融券部 2017 年 3 月 30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5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6 日 卖出 10,000
部门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股票(股)
2017 年 4 月 10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11 日 卖出 15,000
2017 年 4 月 13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14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17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18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19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24 日 卖出 10,000
2017 年 4 月 25 日 卖出 10,000
国信资产计划账户及融资融券部买卖农产品股票严格遵守了证
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因此前述股票买卖不涉
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国信证券已建立了健全的信息隔离墙制度来规范利益冲突部门
之间的信息隔离,资产管理部门并无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筹划,也未
和投资银行部门的项目组人员有过接触,因此资产管理部门买卖农产
品股票是基于其独立的投资决策,与本次重组并不存在关联,也不会
影响国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三)其他相关法人和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自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前六个月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前一日止,除上述人员外其他
相关法人和自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泄露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股票行为的说明》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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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