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的议案》。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
周谷堆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44.675%
的股权。为支持合肥周谷堆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与合肥周谷堆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肥百货,
股票代码:000417,其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54.815%股权,以下简称
“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6,000 万元,借
款期限半年,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2,600 万元(占
上述全部借款金额的 43.33%)。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
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董事、
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小华
先生兼任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述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
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审议本事项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事项不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和借壳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49 号
3、法定代表人:刘浩
4、注册资本:3 亿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13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48741K
8、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和租赁业务,蔬菜、
水果、水产品、肉食禽蛋、副食调味品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
配套仓储、装卸、冷藏、配送、包装和停车服务;从事信息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市场投资
9、股东方及持股数、持股比例: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444.50 54.81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402.50 44.675%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00 0.250%
合肥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75.00 0.250%
刘沁 3.00 0.010%
合 计 30,000.00 100.000%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
281,461.5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6,682.41 万元,净资产 104,779.11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62.77%;2017 年度,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为 51,423.12 万元,利润总额为 21,374.27 万元,净利润 15,711.89
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11 月 25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为
305,757.1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2,160.59 万元,净资产 113,596.56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62.85%;2018 年截至 11 月 25 日,合肥周谷堆公
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 28,783.28 万元,利润总额为 12,167.80 万元,
净利润为 8,817.45 万元。
11、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兼任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合肥周谷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标的的相关情况
1、公司提供借款金额:2,600 万元
2、借款期限:半年
3、资金占用成本: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
本,按季度收取
4、借款用途:支付项目二期摘地价款
5、还款计划: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
四、2019 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暨公司上一
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支持合肥大兴
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及业务运营,同意公司继续与合肥百大集团共
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其中,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不超过
14,400 万元(占股东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的股权比例),借款期限 1 年。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
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截至目前,公司向合
肥周谷堆公司提供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 14,370 万元。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及董事会意见和风险防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有助于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
目建设和运营。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合
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大集团共同提供借款,公司向合肥周谷
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其股权
比例,风险基本可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有助于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安排。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共同为合肥周谷
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
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
供借款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于为
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
间:(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
规定。为参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58,549.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17%(公
司近 12 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未超过 10%)。
2、公司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本金共计 20,503.26 万元已逾期;日前,两家
公司已向公司偿还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历史未付的资金占用成本等
相关费用合计约 2,451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公告)。
3、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1,020 万元已逾期,公司正在与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
东方积极沟通相关借款本息偿还安排和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