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
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继续与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
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其他股东方武汉联投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联投公司”)和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豪腾公司”)共同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
湖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24,9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 10 年;其中,公司为武汉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金额不超过 10,209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和 7 月 28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借款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武汉海吉星与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
同》,武汉海吉星向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借款人民币 17,300 万元,借
款期限 10 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15%,
本金每半年偿还 865 万元,按月结息。借款用途为归还工行东湖开发
区支行存量项目前期贷款。
根据公司与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
司与武汉海吉星其他股东方武汉联投公司和深圳豪腾公司共同按出
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17,300 万
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武汉海吉星提供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7,093 万元;担保期限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的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 7,093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三、担保的进展情况
日前,武汉海吉星与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
合同》;公司与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9 年 1 月 30 日,武汉海吉星获得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贷款资
金 1.73 亿元,贷款期限 10 年;同日,公司上述担保责任已生效,担
保金额为 7,093 万元,担保期限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的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
四、备查文件
1、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