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度 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