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13 楼海吉星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
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总裁黄明先生因公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
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
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
事王丽娜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王立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委托董事张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黄守岩先生因公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
穗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小华先生代为出席并
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
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案
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以公
开挂牌方式拟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
网”或“标的公司”)8.36%股权(本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或“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对应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超过了 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要
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业务经营、合法合规,以
及公司的各方面情况等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符合前述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直接持有的中农网 8.36%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拟
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比例超过了 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 标的资产、交易方式、交易对方的确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公司直接持有的中农网 8.36%股权。
2、交易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联交所以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的
方式出售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以 30,700 万元为挂牌底
价,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确定的结果为准;交易对方将以现金
方式认购标的资产。
3、交易对方:根据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确认的最终结果,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卓尔云商”或“交易对方”)。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二)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根据深圳市鹏
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出具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
市中农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
字[2018]第 S084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
称“中农网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截至评估基准日,
中农网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48,000 万元,即中农网
8.36%的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12,372.80 万元。
本次交易的公开挂牌底价为 30,700 万元,根据成交结果,标的
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30,700 万元。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作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 交易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支付
卓尔云商已根据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要求和条件,于 2019 年 1 月
7 日交纳了现金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交易双方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后,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交易价款的支付
根据公司在公开挂牌时设置的交易价款支付条件,以及与卓尔
云商签署的《关于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 8.3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
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卓尔云商以现
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款。
交易对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将扣除已向公司支付的保证金等相关款项后的剩余交易
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自公司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视
为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其支付交易价款义务。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 交易的费用和成本安排
交易双方同意各自承担关于标的资产转让所产生的费用和成本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务顾问费用、评估费及审计费用、深圳
联交所收取的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且该等费用不包含在交易价款
中。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五) 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能够依
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企业,且保证参与本次挂牌交易
未接受任何人的委托。
2、受让方具有进行本次交易及签订、履行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
权力和权限,若受让方为企业的,其为进行本次交易及签订、履行
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
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且不会被撤销;
3、受让方为进行本次交易及签订、履行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所需
的外部批准程序都已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进行本协议项下
的交易需要履行的外部授权、批准、备案或同意等程序),且此等授
权、批准、备案或同意等具有完全的效力;
4、受让方进行本次交易及签订、履行相关股权转让协议:①不
违反或抵触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政府机构的批准/授权/同意/许可、
生效的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命令等;②不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等的
判决及裁定等;③不违反其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则(如交易对方为企
业的);④不违反对其或其财产或资产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协议、
合同或其他文件等,或与之相冲突或致使对之违约;
5、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用,无不良记录,拥有足够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如受让
方为企业的)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7、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定的相关条件(如有),与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提供服务的相关中
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无关联关系;
8、按照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
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
人(意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关联方为企业的)的自查报告及声明;
9、意向受让方应当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将配合农产品及其聘
请的中介机构对其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购买方开展相关的
尽职调查,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农产品、农产品聘请的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受让方须同意,在受让方持有中农网股权期间,在不违反
目前或届时有效的中国法律的范围内,受让方将尽最大努力协助中
农网解决业务、运营、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并持续地申请、取得并
持有中农网开展业务所需的许可、批复、证照、意见及决定书;受
让方已充分知悉中农网存在的前述问题,并不得以此为由对已达成
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1、意向受让方确认,其已经阅读、知悉并充分理解农产品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及其他指定媒体公告、委托公开挂牌机
构提供或直接提交等方式已经披露的中农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
地、房屋、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等)、负债、人员、业务、生产、诉
讼仲裁等事项的现状(含物理现状和法律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潜
在风险,同意按照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该等风险
向农产品或中农网主张任何权利;
12、意向受让方知悉,本次交易尚需农产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与农产品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生效条件为:
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农产品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受让方后,根据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配合
履行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手续并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必要
资料。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六) 交易所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须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七)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公司拟转让中农网8.36%股权所对应的中农网过渡期间(自评估
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即交易对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
含当日)的期间)损益,由公司享有或承担,不得以过渡期间中农网
损益为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标的资产过渡期
间的损益以中农网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确定的结果为准。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前,中农网滚存未分配利润目标股权估值的
一部分,由交割日后中农网的股东按届时的持股权比例享有。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安排
中农网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中农网债
权债务的转移问题。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 员工安置方案
本次交易不涉及中农网人员安置事宜,中农网及其子公司员工
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动,该等主体继续履行其与职
工及其他相关人员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劳动
和社会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中农网。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一)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深圳
联交所出具鉴证文件之日起两日内,交易双方应共同配合中农网向登
记管理机关递交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申请。
如交易对方未能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或未能
及时配合中农网向登记机关递交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申请,则每
延迟一天,交易对方应按未支付交易价款的0.02%/日的利率向转让方
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协议,
并没收交易对方的保证金,不管何种原因公司可再行将标的资产挂牌,
无需通知受让方。
如公司未能及时配合中农网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办理股权变更
登记手续的申请,则每延迟一天,公司应按交易对方已支付交易价款
的0.02%/日的利率向受让方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二)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确认的最终结果,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
交易对方为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
交易之前与公司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不会因本次交易而新增关联法人或自然人主体(该“关联法人或自
然人主体”定义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
联方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深圳市农
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深圳市
中农网有限公司 8.3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确认的最终结果,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的交易对方为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切实
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公司与交易对方拟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深圳市
中农网有限公司 8.3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关于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 8.3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
《关于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 8.3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
议》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
就中农网财务报表(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
《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4858 号)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深圳市农产品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备 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阅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19]002717 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公告。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
从业资质)就中农网股东全部权益出具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
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8]第 S084 号)(评估基准日
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告。(注:中农网评估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
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告。
八、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
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说明》。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交易完成
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
有关事宜,该等转授权人士由公司董事长以书面方式指定。授权范围
包括: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
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方案;
2、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的,有权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
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
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
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5、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负责办理有关公开挂
牌转让的相关申请、审核、公告等程序和具体事项,签署公开挂牌转
让的相关法律文件;
6、聘请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交易的相关材料,并上报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审核,并根据该等监管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或要
求,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
但不限于批准、签署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
补充或调整;
7、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办理相关审批(如有)和工商
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4)。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