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10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的进
展情况
(一)借款历史情况
经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参股
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42%股权,以下简称“天津
建设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42%股权,
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天津建
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本金共计 48,738.83 万元,其中公司
为上述两家公司提供借款本金共计 20,503.26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相关费用,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
性偿还本金。上述借款已逾期。
2018 年 12 月 29 日,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向公司偿还
了截至 2018 年底上述借款对应的历史未付资金占用成本等相关费用
合计 2,451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 月 22 日、
8 月 7 日和 2019 年 1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借款偿还进展情况
2019 年 11 月 28 日,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合计向公司
偿还了 12,607.26 万元。公司将继续与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
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并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
等相关费用。
二、关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逾期的情况
(一)概述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专项使用于公司旗
下桂林海吉星物流园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桂林项目”),金额 4,000
万元、期限 12 年的股东借款,公司同意将该款项专项借款予参股公
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吉星公司”)用
于桂林项目,借款期限亦为 12 年,桂林海吉星公司按季度支付资金
占用相关成本,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2016 年 3 月,公司向桂
林海吉星公司实际提供借款 4,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和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借款逾期的进展情况
根据借款协议约定,按照还款计划,桂林海吉星公司应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向公司偿还上述借款中的 200 万元借款本金,应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向公司偿还第二笔 200 万元借款本金,应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向公司偿还第三笔 200 万元借款本金(历史逾期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和 5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截至目前,
桂林海吉星公司尚未按计划向公司偿还上述三笔借款本金合计为 600
万元,且尚未支付本次借款的部分资金占用成本。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期间,公司已向桂林海吉星公司发送《催款通知书》。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同意以“股权+债权”的方式委托深
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桂林海吉星公司 41%股权,并要求交
易对方受让公司对桂林海吉星公司全部债权,其中包括上述借款全部
本金及桂林海吉星公司未支付的资金占用成本(债务金额最终以深圳
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告为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挂
牌能否成交、成交方及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
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