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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2-11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 股

股票(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

年 2 月 6 日、2 月 7 日和 2 月 1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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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 8.36%股权完成过户暨重大资产出售

事项

    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深

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网”)8.36%的股权。鉴于该等股权

所对应的中农网营业收入规模触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公司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及国有资产

监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上

述交易的全部交易价款 30,700 万元。2020 年 1 月 23 日,中农网 8.36%

股权已完成过户至交易对方即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相关

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9 年度税前损益影响约为 2.37 亿元(最终以审计

结果为准)。中农网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 3%股权的进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

3%股权。2020 年 1 月 7 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卓

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其已按相关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

所交纳保证金 3,500 万元。目前,公司与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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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正在就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商洽。(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 41%股权的进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股权+债权”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

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41%股权。

截至 2020 年 1 月 2 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福建龙

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已按相关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

金 5,000 万元。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与福建龙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书》。

目前,股权转让的后续程序仍在推进中。(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上述(2)(3)事项均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初步测算,2019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6,000-3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的主要

原因为:①公司下属深圳海吉星物流园、天津韩家墅公司、成都公司、

南昌公司、广西海吉星等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广西新柳邕公司商

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②公司实现参股公司中农网 8.36%股权转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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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股权处置收益同比增加。(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8、公司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保障农副产品供应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后,公司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

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切实履行国有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居家隔离、居家办公等防控疫情方式,使人们消费和生活习惯发生

了改变,对民生商品的供应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保障城市居民“菜篮

子”供应、稳定物价,春节期间,公司旗下深圳、惠州、长沙、成都、

南昌、上海、南宁、柳州、西安、合肥、蚌埠、天津、九江等十几个城

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协调货源地及供应商组织货源,放开农副产品

储备库存,并调度外地市场库存,迅速组织市场商户提前复工经营,保

障农产品充足供应,并监控各市场农副产品价格,主动发布农副产品供

应信息,稳定市民预期。目前,除处于培育期的武汉市场(参股公司)

外,公司旗下其他各经营市场交易正常有序,农副产品供应充足,价格

稳定。同时,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人流、车流较大,疫情防控难度高等

情况,公司旗下各经营市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加强消杀清洁,

做好重点人流健康状况监测,并加强市场防疫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面

对节后客商返回高峰,公司将持续加大防控力度,做好“保供应、稳物

价、防疫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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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尚在编制过程中,公司 2019 年度

报告相关公告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期披露。

    3、本次疫情发展及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

据疫情影响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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