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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20-04-2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

 委员会,对公司业务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

 对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共计 5 名:刘鲁鱼先生、宁钟先

 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任期 3 年,从 2017 年

 4 月 12 日至 2020 年 4 月 12 日(因截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尚未完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五名独立董事仍持

 续履职至公司选举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8

 次,通讯表决会议 2 次。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并对会议提交的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需要表决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
                       次数           (次)       (次)
   刘鲁鱼                10               10         0          0
 宁 钟                10            5            5         0
 张志勇               10            6            4         0
 梅月欣               10            9            1         0
 王丽娜               10            9            1         0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列席(次)
             刘鲁鱼                          3
             宁 钟                           0
             张志勇                          7
             梅月欣                          6
             王丽娜                          5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或委员,利用经

济、企业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重大投

资项目、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薪酬情况、年度审计等重大事

项进行了审核,为董事会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1、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会议,独立

董事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相关会议;

    2、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梅月欣女士、张志勇先生、王丽娜女士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3、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

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刘鲁鱼先生、王丽娜女士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

议;

    4、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刘鲁鱼先生、张志勇先生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的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

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以及对公司项目进行实地调研。

    1、现场办公:

    (1)定期报告及其他财务工作:

    ①2018 年度报告相关工作:2019 年 1 月 14 日,独立董事与注册

会计师沟通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2019 年 4 月 3 日,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形成的相关重要事项;

2019 年 4 月 25 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

议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

    ②2019 年定期报告相关工作:2019 年,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19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并提出了

专业意见。

    ③2019 年 5 月 10 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

员会审议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 8.36%股权事项的相关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及相关事项等。

    (2)高管考核与高管薪酬评定工作:

    ①2019 年 4 月 11 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

酬考核委员会听取 2018 年度高管述职报告,提出质询,并评定出 2018

年度高管考核结果。

    ②2019 年 4 月 25 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

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事宜。
    ③2019 年,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听取并见证了公

司高管 2019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署事宜。

    (3)战略管理工作:

    2019 年,独立董事作为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管理委员

会审议了公司资产处置、对外投资项目、股权转让事宜等相关事宜,

并提出了专业意见。

    (4)提名公司高管工作:

    2019 年 4 月 25 日,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

会对公司董事年度工作进行沟通。

    2、实地调研:

    (1)2019 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5 日,独立董事现场调研公司旗下

控股公司岳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武汉

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并调研当地其他批发市场,了解

项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对其发展提出了建议。

    (2)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18 日,独立董事现场调研公司

旗下控股公司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东盟国际

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和云南天露高原果蔬有限公司,了解项目公司经

营状况及发展计划,对其发展提出了建议。

    五、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的情况如下:
 发表时间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暨关
2019-01-25                                                        认可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2019-01-2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04-22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认可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2019-04-25                                                        同意
             意见
2019-04-25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
2019-04-25                                                        同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
2019-04-25                                                        同意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2019-04-25                                                        同意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2019-04-25                                                        同意
             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9-04-2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2019-05-10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   同意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19-05-10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05-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
2019-07-08                                                        认可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2019-07-1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暨关
2019-08-22                                                        认可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
2019-08-26                                                        同意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2019-08-26                                                        同意
             独立意见

2019-08-26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同意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 3%股权的独
2019-11-27                                                               同意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
2019-11-27                                                               同意
              41%股权的独立意见

(注: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4 月 27 日、5 月 11 日、5 月 31 日、7 月
11 日、8 月 28 日、11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

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项目投资、

高管年度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

度审计、财务资助、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上,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

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独立董事提出,公司应关注品牌对企业的价值,充分发挥“安

全”和“绿色”的深农品牌优势。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的建议,整合

集团品牌管理力量,统筹集团的品牌发展建设,培育“深农+”品牌,

深挖“海吉星”品牌内涵价值,大力培育“深农星选”“深农厨房”

等品牌;维护品牌权益,梳理集团商标 234 件,申请新增集团商标

56 件。

     2、独立董事提出,公司应加大 5G 等新技术在食品安全方面的

应用,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的建
议,以 5G 等技术为支撑,加快智慧食安溯源体系等系统的开发部署

和应用;积极配合政府落实食品安全战略,积极参与各地政府食品安

全标准建设;加强食安检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审,不断完善

风险管控体系。

    3、独立董事提出,公司应加快农批市场的转型升级,更好满足

城市消费需求。公司 2019 年紧抓“四化建设”,引导成熟批发市场

优化业务结构,培育、引进新业态,推动商品结构升级;公司围绕批

发市场,探索产业链发展新模式,推进云南泸西蔬菜种植基地建设,

启动“深农厨房”食材配送项目。

    七、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全体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情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和交

流,敦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2、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对

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自身的专业

背景进行调查研究,会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谨慎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3、主动了解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

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与运作情况。
    4、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深对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及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

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5、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