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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07-23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参股公司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水

产公司 34%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方式

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中

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公司

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

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中农水产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

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本次股权转

让以中农水产公司 34%股权作为标的,以不低于评估结果(评估基准

日为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且不低于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出资作为挂

牌底价,并要求受让方受让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债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农水产公司股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

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事项相关

决策、审计评估、挂牌情况等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和 6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已将所持有的中农水产公司 34%股权及公司对中农水产公

司的 1,114.803432 万元债权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挂牌底价为 5,365 万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为 4,250 万元(不低于资

产评估结果且不低于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出资),债权转让价格为

1,115 万元。

    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挂牌公告期结束,上述标的征集到一名意

向受让方即广东省东莞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机械公

司”,系中农水产公司股东,持有其 32%股权),摘牌价格为 5,365 万

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为 4,250 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 1,115 万元。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东莞机械公司签订了《股份及债权转

让协议书》。

    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东莞机械公司已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支付本事项的股权转让款及债权转让款共计 5,365 万元,后续深圳联

合产权交易所将根据协议约定转付给公司。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省东莞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84 年 9 月 8 日

    3、住      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莞城段 184 号

    4、法定代表人:陈海生

    5、注册资本:3,70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190339338L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

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

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

和转口贸易;经营本公司进出口商品内销业务(除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仓储服务;生产、销售电源;销售: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电子电器、

轻工制品、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日用口罩(非医用)、劳保用品、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

纺织品、服装、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报关服务,报验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9、股东情况:自然人陈海生和方武权分别持有东莞机械公司 50%

股权

       10、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莞机械公司总资产

为 94,812.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56,783.95 万元,净资产为 38,028.40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75,602.25 万元,净利润为 325.51 万

元。

       11、东莞机械公司系中农水产公司股东,其持有中农水产公司

32%股权;除此,公司与东莞机械公司共同投资了深圳市布吉海鲜市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吉海鲜”),其中公司持有布吉海鲜 51%

股权,东莞机械公司持有布吉海鲜 17%股权;中农水产公司和布吉海

鲜主营业务均为经营海鲜、水产品等专业市场。

       东莞机械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东莞机械公司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东莞机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约定

    1、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

信资评报字[2020]第 031 号《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

评估报告》,截止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中农水产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评

估值为人民币 3,765.23 万元,即中农水产公司 34%股权所对应的评估

价值为 1,280.18 万元。

    2、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的债权为 1,114.803432 万元。东莞机械

公司对上述债权及数额予以确认,并同意按 1,115 万元的价格受让该

上述债权。东莞机械公司同意在受让该 1,115 万元债权后,自行与中

农水产公司完善债权债务手续,东莞机械公司自行向中农水产公司追

索,追索结果与公司无关。

    3、本次交易股份及债权转让价款为 5,365 万元。其中中农水产

公司 34%股份转让价款为 4,250 万元,债权转让价款为 1,115 万元。

    4、东莞机械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向公

 司支付全部股份及债权转让价款,该成交款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收,同时东莞机械公司须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委托付款

 通知书》,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东莞机械公司支付的本次股份

 及债权转让价款转付给公司。

    5、东莞机械公司认可中农水产公司现状及本事项在深圳联合产
 权交易所挂牌披露的内容并不得因中农水产公司的重大生产运营、

 诉讼、产权变动等情况要求变更本协议内容或向公司追索。

    6、公司与东莞机械公司同意:与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

有规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约定;没有规定、约定的,由双方各承

担 50%。

    7、东莞机械公司向公司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和全部股份转让

价款后,双方共同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协议书鉴证手续。

鉴证后公司向东莞机械公司提供已盖章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过户申请书》及股份登记机构要求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变更股东登记

手续由东莞机械公司自行办理,费用由东莞机械公司承担。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 5,365 万元(最终以审

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