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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案》。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周

谷堆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44.675%的

股份。为支持合肥周谷堆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同意公司与合肥周谷

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肥百

货,股票代码:000417,其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54.815%股份,以下

简称“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28,870 万元,

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

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12,770 万元(占上述全部借款金额的 44.23%)。

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因

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陈小华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
担任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10.1.5 和 10.1.6 条规定,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

具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公

司)的董事、高管的情形,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述

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

因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已辞职,审议本事项的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

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和借壳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49 号

    3、法定代表人:王皓

    4、注册资本:3 亿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13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48741K

    8、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和租赁业务,蔬菜、

水果、水产品、肉食禽蛋、副食调味品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

配套仓储、装卸、冷藏、配送、包装和停车服务;从事信息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市场投资。

    9、股东方及持股数、持股比例: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444.50        54.81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402.50        44.675%
 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00          0.250%
     合肥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75.00          0.250%

                刘沁                   3.00           0.010%
               合   计               30,000.00       100.000%

    10、合肥周谷堆公司主要运营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规划

总占地 1,261.8 亩,净用地 1,000.35 亩,由八个交易中心和冷库仓储、

加工配送中心及商业配套等功能区构成。其中,蔬菜交易中心(启动

区)、水果交易中心、副食品交易中心、粮油、冻品、干果交易中心、

水产品、畜禽肉类交易中心以及冷库已陆续投入运营,物流园整体运

营情况良好。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

286,931.4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0,472.39 万元,净资产 126,459.07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55.93%;2019 年度,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为 64,571.80 万元,利润总额为 21,733.76 万元,净利润 15,903.37
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为

293,513.8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9,874.03 万元,净资产 133,639.86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54.47%;2020 年 1-9 月,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为 28,779.34 万元,利润总额为 9,988.83 万元,净利润为 7,180.79

万元。

    12、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参股

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合

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合肥周谷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标的的相关情况

    1、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2,770 万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资金占用成本: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4、借款用途:项目建设及运营;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收取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

本金。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借款暨关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支持参股公司

合肥周谷堆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继续与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
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29,37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13,000 万

元(占本次借款总额的 44.26%,借款比例未超过公司持有合肥周谷

堆公司的股权比例)。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

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公司向合肥周谷堆公

司提供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 12,770 万元。

       鉴于合肥周谷堆公司仍有较大额资金需求,合肥周谷堆公司归还

公司部分借款本金 230 万元,并对余下 12,770 万元借款申请展期一

年。为支持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与合肥百大

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28,87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

借款 12,770 万元(占本次借款总额的 44.23%,借款比例未超过公司

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的股权比例)。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

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

金。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和风险防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有助于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

目建设和运营。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合

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大集团共同提供借款,公司向合肥周谷

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其股份

比例,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已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履行必要的决策,

并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共同为合肥周谷

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

过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风险基本可控。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

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于为

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目前,公司部分财务资助存在逾期

情形(部分逾期借款已逐步收回),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八、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 13,000 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42,295.16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14%。

    3、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

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

司”)提供借款本金 7,896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

继续与天津建设公司、天津投资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

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

和 12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844.872 万元及全部

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继续与南昌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

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

司及南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11,637 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

已逾期。公司已要求武汉海吉星公司偿还股东借款,鉴于武汉海吉星

公司所负责项目仍处于招商培育阶段,项目业务开展受到疫情影响,

暂无充足资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将充分考虑

疫情影响等因素,与武汉海吉星公司及其他股东积极沟通还款相关措

施。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

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9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

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

司”)提供借款本金 235.29 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与绿

膳谷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

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绿膳谷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