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案》。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周
谷堆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44.675%的
股份。为支持合肥周谷堆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同意公司与合肥周谷
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肥百
货,股票代码:000417,其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 54.815%股份,以下
简称“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28,870 万元,
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
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12,770 万元(占上述全部借款金额的 44.23%)。
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因
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陈小华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
担任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10.1.5 和 10.1.6 条规定,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
具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公
司)的董事、高管的情形,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述
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
因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已辞职,审议本事项的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
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和借壳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49 号
3、法定代表人:王皓
4、注册资本:3 亿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13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48741K
8、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和租赁业务,蔬菜、
水果、水产品、肉食禽蛋、副食调味品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
配套仓储、装卸、冷藏、配送、包装和停车服务;从事信息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市场投资。
9、股东方及持股数、持股比例: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444.50 54.81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402.50 44.675%
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00 0.250%
合肥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75.00 0.250%
刘沁 3.00 0.010%
合 计 30,000.00 100.000%
10、合肥周谷堆公司主要运营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规划
总占地 1,261.8 亩,净用地 1,000.35 亩,由八个交易中心和冷库仓储、
加工配送中心及商业配套等功能区构成。其中,蔬菜交易中心(启动
区)、水果交易中心、副食品交易中心、粮油、冻品、干果交易中心、
水产品、畜禽肉类交易中心以及冷库已陆续投入运营,物流园整体运
营情况良好。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
286,931.4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0,472.39 万元,净资产 126,459.07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55.93%;2019 年度,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为 64,571.80 万元,利润总额为 21,733.76 万元,净利润 15,903.37
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为
293,513.8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9,874.03 万元,净资产 133,639.86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54.47%;2020 年 1-9 月,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为 28,779.34 万元,利润总额为 9,988.83 万元,净利润为 7,180.79
万元。
12、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参股
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合
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合肥周谷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标的的相关情况
1、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2,770 万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资金占用成本: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4、借款用途:项目建设及运营;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收取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
本金。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借款暨关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支持参股公司
合肥周谷堆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继续与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
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29,37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13,000 万
元(占本次借款总额的 44.26%,借款比例未超过公司持有合肥周谷
堆公司的股权比例)。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
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公司向合肥周谷堆公
司提供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 12,770 万元。
鉴于合肥周谷堆公司仍有较大额资金需求,合肥周谷堆公司归还
公司部分借款本金 230 万元,并对余下 12,770 万元借款申请展期一
年。为支持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与合肥百大
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28,87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
借款 12,770 万元(占本次借款总额的 44.23%,借款比例未超过公司
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的股权比例)。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
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
金。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和风险防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有助于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
目建设和运营。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合
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大集团共同提供借款,公司向合肥周谷
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其股份
比例,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已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履行必要的决策,
并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共同为合肥周谷
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
过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风险基本可控。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
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于为
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目前,公司部分财务资助存在逾期
情形(部分逾期借款已逐步收回),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八、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 13,000 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42,295.16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14%。
3、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
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
司”)提供借款本金 7,896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
继续与天津建设公司、天津投资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
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
和 12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844.872 万元及全部
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继续与南昌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
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
司及南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11,637 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
已逾期。公司已要求武汉海吉星公司偿还股东借款,鉴于武汉海吉星
公司所负责项目仍处于招商培育阶段,项目业务开展受到疫情影响,
暂无充足资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将充分考虑
疫情影响等因素,与武汉海吉星公司及其他股东积极沟通还款相关措
施。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
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9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
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
司”)提供借款本金 235.29 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与绿
膳谷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
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绿膳谷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