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张磊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 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本次聘任公司副总裁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