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21-04-2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公司财务部
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沟通,基于独立判断,
现就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本着谨
慎性原则,2020 年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75,119,891.72 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14,592,735.94 元,即 2020 年
度公司合并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 60,527,155.78 元。我们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会计原则,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真实的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