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116 号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专项报告 1-1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116号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鉴证报告 第 1 页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 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认为,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祁涛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毛彦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远致投 资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5.4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 号)批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7,875,457 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股票 313,650,000 股,发行价格 5.46 元/股;截至 2013 年 1 月 16 日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712,529,000 元 , 扣 除 有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670,671,339.94 元。2013 年 1 月 17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 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2000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为 486.19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收益为 8,544.01 万元。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其中,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214.19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621.15 万元;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57.73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2,539.57 万元;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款利息收入为 70.58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1,571.01 万 元;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28.6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产生的收益 912.59 万元;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22.55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757.29 万元;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收入为 16.57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941.85 万元;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27.2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 的收益 872.91 万元。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 48.73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327.65 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0,715.42 万元,包含天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 43.71 万账户结余募集资 金利息,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 5.1 万元。 其中,2013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94,615.38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 续费 0.63 万元;2014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3,990.34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 账手续费 1.07 万元;2015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4,324.84 万元,另支付银 行转账手续费 0.92 万元;2016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3,363.19 万元,另支 付银行转账手续费 0.76 万元;2017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481.33 万元(包 含天津海吉星公司将 43.71 万账户结余利息用于天津翰吉斯项目建设的资金),另支付银 行转账手续费 0.83 万元;2018 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2,075.55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 账手续费 0.25 万元。2019 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8,392.44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 续费 0.28 万元。2020 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72.36 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 0.37 万元。 专项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募集资金结余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376.8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全部为公 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此余额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671,339.94 元,原计划募投项目为向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 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以下简称“天津翰吉斯项目”),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 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 心项目(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用途,分别存放在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13 年 1 月 21 日,公司分别 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是对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现金增资后再用于募投项目的方 式进行的,公司向天津海吉星公司和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的资金分别存放在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013 年 4 月 22 日,该两家银行分别与本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和广西海吉星公司及保 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上述专户中,公司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用途,该用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39,373.14 元转至公司在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所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专户中,公司原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天津翰吉斯项目,该用途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已于 2017 年使用完 专项报告 第 3 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毕,天津海吉星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专户中,经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原天津翰 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账户号:102004516010006893)用于“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 流园 1 号楼项目”。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一、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 53,768,078.26 (一)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26,366,395.99 其中: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 102004516010006893 8,636,820.71 湖支行(用于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170155200005367 17,729,575.28 分行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19014170008357 已注销 香蜜湖支行 (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2000422689000358 已注销 (天津海吉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1000500040031402 27,401,682.27 (广西海吉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 - 合 计 - 53,768,078.26 专项报告 第 4 页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注 1) 167,067.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72.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变更用途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注 1) 3,000 170,671.72 利息及理财收益)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3)= 可使用状态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发生重 总额(1)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额 (2) (2)/(1) 日期 大变化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注 1) 是 40,000.00 37,000.00 6,555.97 34,364.61 92.88% 注2 3,635.19 否 否 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 2021 年 5 月 项目处于 (注 1)(以下简称“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 是 - 10,000.00 4,916.39 9,239.98 92.40% 项目处于建设期 否 (注 3) 建设期 目”) 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注 4) 否 77,067.13 77,067.13 - 77,067.13 100.00% 注4 -7,377.78 否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50,000.00 50,000.00 - 5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注 1) -- 167,067.13 174,067.13 11,472.36 170,671.72 -- -- -- -- -- 专项报告 第 5 页 1、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广西海吉星公司原计划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191.36 万元,实际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款 6,555.97 万元(不 含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完成使用计划的 71.33%。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所延后的主要原因为: 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复工复产,受南宁市创城影响,商业 A 区 A2 主体项目基础承台土方无法外运,因模板材料、 劳务人员不足,导致主体结构进度滞后,以及南宁东盟博览会停工影响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未按预计时间完成。目 前,广西海吉星项目水果交易区、蔬菜交易区、冻品交易区和蔬菜零售专区已开业,运营状况良好;2020 年度,广西海吉星 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主要系广西海吉星公司应对南宁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激烈竞争,以及项目建设进度延后,交易品种和交易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区域未能按期扩展等原因。 因(分具体项目) 2、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公司承诺使用于天津翰吉斯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20 年度,天津翰吉斯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主要系该项目 整体投资强度较大,日常运营费用较高,以及天津和华北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竞争激烈。项目经过持续招商,整体经营状况提 升,2020 年,天津翰吉斯项目交易量和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净利润同比减亏 1,311.12 万元。 3、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 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目原计划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548.55 万元,实际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4,916.39 万元,完成 2020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 88.61%。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所延后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复工复产、施工单位因设备 采购滞后,未能按照公司工程计划推进等原因造成工期缓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审议置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所投入的自筹资金。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审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0,407.93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专项报告 第 6 页 2013 年 1 月 2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 83,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3 年 8 月 5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83,5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承诺偿还银行贷款用途和用于天津翰吉斯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根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使用计划,计划使用于广西海吉星项目和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目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两个募投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不适用 他情况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167,067.13 万元,原承诺①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万元;②投资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77,067.13 万元;③投资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40,000 万元。 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经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 3,000 万元原计划投资于广西海吉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 7,000 万元募集资金所获利息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获理财收益,共计 1 亿元变更投向至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 即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 174,067.13 万元(包含 7,000 万元募集资金所获利息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获理财收益),①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万元(已使用完毕);②投资于天津翰吉斯项目 77,067.13 万元(已使用完毕);③投资于广西海吉星项目 37,000 万元;④投资于深圳海吉星 1 号楼 项目 10,000 万元。 2、广西海吉星项目水果交易区已于 2011 年 6 月开业运营,运营状况良好;蔬菜交易区已于 2017 年 6 月开业运营,运营状况良好;冻品交易区 已于 2016 年 12 月开业运营,运营状况良好;蔬菜零售专区已于 2020 年 1 月开业运营,运营状况良好;干货交易区等其他功能区仍处于筹建或在建 状态。 3、根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目原计划 2021 年 5 月份竣工,因工期延后,项目竣工时 间将相应略微延后。 4、天津翰吉斯项目建设合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7,112.57 万元(包含项目建设使用的 43.71 万募投账户结余利息),另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天 津海吉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支付银行手续费 1.73 万元。目前,天津翰吉斯项目蔬菜交易区和冷库运营状况良好,肉类交易区、粮油干调交易区 经过前期招商已进入运营状态,水果交易区、冻品交易区部分投入运营,正在持续加强招商。 专项报告 第 7 页 四、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在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2.3 亿元、 1.9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 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 诺理财产品。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余额为 0 元,2020 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已全部 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额 天 投资 发行时间 银行 产品名称 到期日 号 度 数 收益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 1 2019.10.11 广发银行 5,000 2020.1.13 94 49.58 币结构性存款 2 2019.11.07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7,000 2020.2.5 90 70.37 上海银行“稳进”2 号第 3 2020.1.20 上海银行 SD22003M023SA 期结构性存款 5,000 2020.4.20 91 47.37 产品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 4 2020.2.25 广发银行 7,000 2020.5.25 90 66.45 币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5 2020.4.23 浦发银行 稳利 20JG7426 期人民币对公结 5,000 2020.7.24 91 46.13 构性存款 上海银行“稳进”2 号第 6 2020.5.28 上海银行 SD22003M141A 期结构性存 款 3,000 2020.8.27 91 23.93 产品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 7 2020.7.28 广发银行 3,000 2020.10.28 92 23.82 币结构性存款 2020 年度投资收益合计 327.65 注:上述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及产品到期获得的 专项报告 第 8 页 收益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11 月 9 日、12 月 4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2 月 27 日、4 月 27 日、5 月 30 日、7 月 31 日、8 月 29 日和 10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调整情况 1、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公司承诺投资于天津翰吉斯项目总金额 77,067.13 万元的募集资金及该募集资金所产 生利息截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已全部投入天津翰吉斯项目。天津翰吉斯项目蔬菜交易区已 于 2016 年 12 月启动,运营情况良好;冷库运营状况良好;肉类交易区、粮油干调交易区 经过前期招商已进入运营状态;水果交易区、冻品交易区部分投入运营,正在持续加强招 商。水果交易区、冻品交易区及粮油交易区等其他功能区经过前期招商已进入运营状态。 天津翰吉斯募投项目总投资为 22.42 亿元,除使用募集资金外,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等方 式继续投资于该项目建设。 2、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 年 度募集 资金 存放与 使用 情况 的专项 报告》,承 诺使 用于广 西海 吉星 项目的 募集 资金从 40,000 万元减少为 37,000 万元,预计 2020 年度使用完毕。(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9 月 18 日和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目前,广西海吉星已建成果蔬交易区、冷库和园区办公楼,其中,果蔬交易区启动运 营,运营状况良好;干货交易区等其他功能区仍处于筹建或在建状态。 2020 年度,广西海吉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所延后,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 无法及时复工复产,受南宁市创城影响,商业 A 区 A2 主体项目基础承台土方无法外运, 因模板材料、劳务人员不足,导致主体结构进度滞后,以及南宁东盟博览会停工影响等因 素影响,以上多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未按预计时间完成。 专项报告 第 9 页 据调整后的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广西海吉星项目募集资金预计将于 2021 年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调整后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地质勘探 前期工作 及设计 工程施工、调试并分期投入运营阶段 项 阶段 阶段 目 2009.1- 2009.11- 2010.3- 2011.1- 2012.1- 2013.1- 2014.1- 2015.1- 2016.1- 2017.1- 2018.1- 2019.1- 2020.1- 2021.1.- 2022.1- 2009.1 2010.2 2010.12 2011.12 2012.12 2013.12 2014.12 2015.12 2016.12 2017.12 2018.12 2019.12 2020.12 2021.12 2023.12 进 17,185 6,802 15,503 2,942 2,374 8,650 7,550 7,480 4,253 1,193 2,076 4,069 6,556 9,811 34,065 度 合 130,509 计 广西海吉星项目的募集资金共 37,000 万元,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西海吉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约 34,364.61 万元,使用进度为 92.88%。 2020 年广西海吉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未完成原使用计划,结余约 2,635.39 万元将在 2021 年上半年使用完毕。 专项报告 第 10 页 3、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暂未使用的 1 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目,1 号楼项目募集资金将于 2020 年全部使用完毕。(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和 9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20 年度,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1 号楼项目一共投入募集资金 4,916.39 万 元,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目原计划 2020 年投入资金 5,548.55 万元,完成 2020 年度资金使 用计划的 88.61%。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复工复产、施工单位因设备采购滞后, 未能按照公司工程计划推进等原因造成工期缓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海吉星 1 号楼项目建设投入募集资金累计共计 9,239.98 万元,占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 92.40%,投资余额 760.02 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1 号楼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本报告涉及的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