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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21-04-2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1997 年

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

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为广大投资者创造切实的价值回报,完善内

部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多方式搭

建投资者沟通交流平台,同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理性投资的理念,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公司围绕“创新发展年”的主题,面对新冠肺炎疫情,

公司全年所属市场无疫情发生,全力确保疫情期间农产品供应不断档、

保障不缺位。公司深耕市场主业、促进批发市场高质量发展,深耕重

点区域、探索产业链发展新模式,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加快转型

升级,构建企业发展长效机制。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

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2017]43

号)、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

[2020]14 号)和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

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

[2020]128 号)要求,在确保规范治理的基础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

责任,继续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包括公平信息披露、做好

投资者接待与沟通、保障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保持稳定的

分红政策等。
    现对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持续健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依法运作、诚实守

信。2020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监事

会依法有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

事会会议和 4 次监事会。此外,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

会议、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以及 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股东大会方面,公司自 2015 年起一直同时提供现场会议、网络

投票两种参会渠道,提升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便捷程度,并持续单

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出具事前认可函。公司监事会

独立、有效地行使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和检查的权利。

    2020 年公司加快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授权体系,修订了财务管

理制度、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理财

产品管理制度、内部借款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管

理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持续加强
内部控制,不断完善财务、审计、内控、风控、纪检监察、监事等六

位一体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定期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对公司内

部控制工作情况、内控有效运作情况进行梳理和评价。2020 年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2020 年度,公司通过组织 2 场专题培训会,主题为新证券法、

深圳证监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会,以强化公司治理水平。

       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重视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遵照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重要信息,确保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对公司重要事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切实维护股东与投资者

权益。2020 年,公司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发布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共计 97 份,对公司重要经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重大

资产出售等事项及相关中介机构报告和独立董事意见进行了及时披

露。

       三、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现行分红政策,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在确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采取股票股

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
拟定相对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2000 年至今,公司转送股数量

总计达 12 亿股,现金分红总额达 12.49 亿元。

    2020 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60 元(含税 ),合计 派发 现金 红利

101,817,847.86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17 日,除权

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承诺履行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恪守诚信,严格履行自身承诺事项,同时密切

关注、披露其他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2020 年,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作出、

或报告期前作出但持续到报告期末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发

生违反承诺的情况。相关承诺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报告全文》相

关内容。

    五、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严格依法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监管规定的信息披露

外,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

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公司坚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互动,传递

公司信息,聆听投资者意见。在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持续关

注批发市场疫情相关舆情,安排专人通过投资者电话热线、投资者关

系邮箱、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保持互动,确保

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接

受合理意见和建议。

    2020 年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收到投资者有效提问共计 82

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均已回答投资者的有效提问。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0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积极地与投资者互动及交流。

    六、其他情况

    自 2008 年起,公司作为首批发布单位,每年定期发布公司上年

度《社会责任报告》,全面展示了公司在企业文化、公司治理、战略

管理、员工发展、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扶贫脱贫和社会公益等

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及工作成效。

    2020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公司全心投身于保供稳价防

疫战,主动参与抗疫一线爱心援助,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

原则,制定疫情防护应对举措,充分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序

推动各级企业、交易市场和商户复工复产。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

享、快速响应、协同应对”的防疫协调处置机制,形成安全常态化管
理经验。

    公司搭建消费扶贫载体,在深圳海吉星物流园建成深圳首个面向

全国市场、集农产品展示展销和消费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消费扶贫中

心,重点发展展示展销、交易撮合及产品自营三大业务模块,公司荣

获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先进集体表彰。

    2020 年度,公司荣列证券时报发起的深圳特区 40 周年“最具潜

力 50 家上市公司”荣誉榜单。

    综上,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将保持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使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2021 年是实施“十四五”

规划的第一年,公司将继续夯实农批市场主业,加快推进集团构建现

代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不断提升公司长期价值,持续完

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搭建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