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
司”)继续与其参股公司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
6,780 万元,借款期限展期 1 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对广西冻品
公司提供借款 2,712 万元,借款展期至 2023 年 2 月 5 日止,上述借
款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
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
可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风险可控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仍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按出资比
例向其参股公司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为支持参股公
司广西冻品公司运营,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继续与广西
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 6,780 万元,
借款期限展期 1 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
2,712 万元,借款展期至 2023 年 2 月 5 日止,上述借款按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
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本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广西冻品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
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 16 号 B8 六楼 601-608 号
房
3、法定代表人:白云
4、注册资本:人民币 7,300 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12 年 7 月 19 日
7、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农产品
仓储、装卸服务;普通货运(具体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网站建设
(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农产品检测;国内货运代理服务;代理报
关报检;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
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房屋和市场经营设施的租赁;对仓储服务业的投资。
8、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920 40%
广西明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774 38%
深圳市银和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1,606 22%
合计 7,300 100%
9、产权关系结构图:
公司
100%
97.12%
深圳市果菜贸
易有限公司
2.88%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 广西明益隆投资发 深圳市银和泰进出
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口有限公司
40% 38% 22%
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10、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西冻品公司资产总额为 17,656.36 万
元,负债总额为 12,532.37 万元,净资产为 5,123.99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70.98%。2021 年度,广西冻品公司营业收入为 2,096.46 万元,
净利润为 204.63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广西冻品公司资产总额为 17,284.43 万
元,负债总额为 12,011.30 万元,净资产为 5,273.12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69.49%。2022 年 1-3 月,广西冻品公司营业收入为 561.78 万元,
净利润为 149.14 万元。
11、公司上一年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 2,712 万元,截
至目前,上述借款已到期。
12、担保及质押情况:2016 年 2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为其参股公司
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向建设银行
贷款 14,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9 年),同为南昌冷链公
司参股股东的广西冻品公司为该次担保贷款向南昌公司提供反担保,
将其持有的南昌冷链公司 34.48%股权质押给南昌公司。2019 年 2 月,
广西冻品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向江西省商务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财政支持资金 3,400 万元(期限 5 年)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以外,广西冻品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13、广西冻品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相关事项。
14、广西冻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广西冻品公司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明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35 号南国花园商城 F2 栋
F2-4 号房 2、法定代表人:郑镇明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18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14 日
6、经营范围:对仓储服务的投资;市场经营管理;冻品仓储、
装卸服务;投资顾问;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
电子产品、节能产品、体育用品、办公设备、文化办公用品的购销代
理;进出口贸易。
7、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林其雄 2,072 40%
郑坤荣 1,554 30%
郑镇明 1,554 30%
合计 5,180 100%
(二)深圳市银和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海吉星电商大厦 19 楼 1910
室
2、法定代表人:郑炳坤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15 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仓储服务;代理报关报检;冻肉、水产品、初级农产品的销
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7、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郑炳坤 120 60%
郭婵珠 80 40%
合计 200 100%
四、借款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广西海吉星公司
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方共同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
款 6,780 万元,期限 2 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向广西冻品公司提
供借款 2,712 万元。该笔借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
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2020 年 2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
东方共同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 6,780 万元借款展期,期限
2 年。截至目前,上述借款已到期。
为支持广西冻品公司运营,拟同意广西海吉星公司继续与广西冻
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 6,780 万元,借
款期限展期 1 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
2,712 万元。上述借款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五、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广西冻品公司经营稳定向好,广西海吉星公司
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
展期,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有助于支持广西冻品公司运营,风险
基本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广西海吉星公司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
比例共同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有
助于支持广西冻品公司运营;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
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其参股公司广西冻品公司提
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37,336.40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41,128.5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7.26%。公司逾期未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32,816.56 万
元。
2、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
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
司”)提供借款本金 7,896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12 月 3 日和 2021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至目前,天津建设公司向公司偿还借款资金占用成本 242.70
万元,即天津建设公司已向公司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
天津投资公司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96.6 万元,剩余未偿还借款本金
7,799.4 万元。鉴于天津投资公司仍在推进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
流园的商业配套项目房产销售,尚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
资金占用成本。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相关资
金占用成本按 15%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844.872 万元及全部
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南昌公司将继续与南昌冷链公司及其股东方积
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已根据会
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
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和 2021 年 9 月 2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12,237 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
已逾期。武汉海吉星公司正在积极培育市场配送区和水果交易区,同
时推动其他品类招商和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还建项目
政府回购事宜。武汉海吉星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暂无充足的现金流偿
还债务。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
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按 20%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9 月 3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和 2021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
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
司”)提供借款本金 235.29 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与绿
膳谷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
用成本。根据绿膳谷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
借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
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28,87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其中,公
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 12,77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其近期项目建设和
运营仍有大额资金需求。截止目前,合肥周谷堆公司已向公司偿还
1,070 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关及资金占用成本,剩余未偿还借款本金
11,700 万元。公司将与合肥周谷堆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
快偿还剩余借款。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 0.5%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