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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22-04-2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

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督导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对维护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共计 5 名:刘鲁鱼先生、宁钟先

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任期 3 年,从 2017 年

4 月 12 日至 2020 年 4 月 12 日(鉴于董事会换届尚未完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五名独立董事仍持续履职)。

   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6 次,

通讯表决会议 1 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 1 次。独立董事积极出席,

并对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需要表决的议案均投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事会会议次数
   刘鲁鱼           8             8             0             0

   宁 钟            8             5             3             0

   张志勇           8             6             2             0

   梅月欣           8             8             0             0

   王丽娜           8             8             0             0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列席(次)

               刘鲁鱼                               2

               宁 钟                                1

               张志勇                               3

               梅月欣                               4

               王丽娜                               4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或委员,利用经

   济、企业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投资项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为

   董事会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1、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会议,独立

   董事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相关会议;

       2、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梅月欣女士、张志勇先生、王丽娜女士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3、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

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刘鲁鱼先生、王丽娜女士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

议;

    4、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刘鲁鱼先生、张志勇先生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的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

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现场办。

    1、现场办公:

    (1)定期报告及其他财务工作:

    ①2020 年度报告相关工作:2021 年 1 月 15 日,独立董事与注册

会计师沟通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2021 年 4 月 13 日,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形成的相关重要事

项;2021 年 4 月 27 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

会审议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

    ②2021 年定期报告相关工作:2021 年,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1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并提出了

专业意见。

    ③2021 年 4 月 27 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

员会审议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④2021 年 9 月 1 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

员会审议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⑤2021 年 10 月 27 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

委员会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高管考核与高管薪酬评定工作:

    ①2021 年 2 月 1 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

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薪酬激励约束方案事宜。

    ②2021 年 4 月 27 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

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事宜。

    ③2021 年 6 月 15 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

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年度薪酬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事宜。

    ④2021 年 10 月 27 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

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

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署事宜。

    ⑤2021 年 12 月 14 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

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宜。

    (3)战略管理工作:

    2021 年度,独立董事作为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管理委

员会审议了公司资产处置、投资项目、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事宜等相
关事宜,并提出了专业意见。

     (4)提名公司高管工作:

     ①2021 年 4 月 27 日,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

员会对提名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进行沟通。

     ②2021 年 8 月 16 日,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

员会审议提名黄伟先生和向自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以及公司聘请向自力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实地调研:

     报告期,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4 月 15 日,独立董事现场调研公

司旗下控股公司安庆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并调研了当地其

他批发市场,了解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对其发展提出了建议。

     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独立董事现场调研公司旗下控股公

司莆田海吉星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考察了其主导开发的莆田

海吉星项目进展,并考察当地其他批发市场,了解当地经营状况以及

营商环境,对莆田海吉星项目投资建设提出了建议。

     五、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的情况如下:
                                                        意见类
序号   发表时间                 事项内容
                                                          型
 1     2021-02-02 独立董事关于制定《公司薪酬激励约       同意
                  束方案》的独立意见
 2     2021-04-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根据企业会     同意
                  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3     2021-04-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及转     同意
                  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    2021-04-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及高                  同意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5    2021-04-29 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21-04-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                   同意
                  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    2021-04-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同意
                  预案的独立意见
  8    2021-08-17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                    同意
                  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9    2021-08-28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
 10    2021-09-02 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
                  认可函
 11    2021-09-0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                    同意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2    2021-09-02 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同意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3    2021-10-29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认可
                  事前认可函
 14    2021-10-29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同意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新
 15    2021-10-29 柳邕公司为认购广西新柳邕项目的银                    同意
                  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
                  立意见
 16    2021-12-15 独立董事关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                  同意
                  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凯吉星检
 17    2021-12-15 测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认可
                  的事前认可函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凯吉星检
 18    2021-12-15 测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
                  的独立意见
(注: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4 月 29 日、8 月 17 日、8 月 28 日、9 月 2
日、10 月 29 日、12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

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投资项目、

薪酬激励约束方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

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财务资助、担保、关联交易、提名董

事候选人以及高管选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

    1、独立董事提出,公司编制薪酬激励约束方案过程中,建议以

薪酬激励约束方案牵引公司战略转型,实施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全产

业链。公司积极听取独立董事建议,以薪酬激励约束方案落地实施为

契机,激励管理层,加快实现现代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

    2、独立董事提出,公司新设深圳市深农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建议分期注入注册资金,产业公司前期

应深入研究明确经营模式后,再增加投资,产业公司应尽可能保持轻

资产运营;建议产业公司强化公司现有资源整合。公司积极听取独立

董事建议,公司成立产业公司后分期注入注册资金,以轻资产运营,

整合现有资源,对业务模式、平台模式开展进一步探索。

    七、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全体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情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和交

流,敦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对

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自身的专业

背景进行调查研究,会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谨慎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3、主动了解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

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与运作情况。

    4、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参加深圳证监局、交易所相关培训,

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保护中小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及对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5、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

   6、报告期内,经自查,独立董事仍符合独立性的规定,董事声

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