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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关于收购深圳市芯斐电子有限公司50%股权事项之2018-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2021-03-10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市芯斐电子有限公司 50%股权事项之

             2018-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以现金方式收
购了深圳市芯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斐电子”)50%股权(以下称为“本
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萍乡市
万士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深圳市万士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万士通”)关于芯斐电子 2018-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
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深圳
市芯斐电子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芯斐电子原股东万士通、汪辉、
刘娇就本次交易签署了《关于深圳市芯斐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万士通持有的芯斐电子 50%股
权,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7,220 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芯斐电子
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芯斐电子 60%股权,对芯斐电子形成
控股。
    2018 年 4 月 27 日,芯斐电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前述股权转让
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自 2018 年 5 月起芯斐电子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万士通承诺芯斐电子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三个年度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不少
于 17,244.86 万元(含 17,244.86 万元)。
    若芯斐电子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三个年度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未达到 17,244.86 万元,则万士通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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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审计完成后进行现金补偿,补偿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2018
至 2020 年三年承诺净利润总和-2018 至 2020 年三年实际净利润总和)÷2018
至 2020 年三年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价格。


    三、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芯斐电子 2018-2020 年度经 审计的 归属于母 公司股 东的净利 润合计为
18,017.12 万 元, 扣除 非 经常 性损 益后 归属 于 母公 司股 东的 净 利润 合计 为
18,004.06 万元,超出承诺数的金额为 759.20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4.4%。
    综上,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超额完成。


    四、本说明的批准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说明。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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