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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独立董事意见2021-03-3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针对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我们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届董事会公司聘任胡新安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郑毅先生为执行总经理,聘
任刘红女士和刘慧军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瑛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我们查阅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认为公司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是合法
有效的,同意公司予以聘任。




                        独立董事: 周生明




                                   姚家勇




                                   邓磊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