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针对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我们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届董事会公司聘任胡新安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郑毅先生为执行总经理,聘 任刘红女士和刘慧军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瑛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我们查阅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认为公司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是合法 有效的,同意公司予以聘任。 独立董事: 周生明 姚家勇 邓磊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