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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的通知,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
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进入换股期,初始换股价格为 31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债
券简称“21 华强 E2”,债券代码“117189”,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30 亿元,债
券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
二期)发行完成的公告》。
    根据《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
期为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止。换股期间,华强集团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40,045,1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76%。其中,通过“华强集团-平安证券-21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
有 6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通过“华强集团-平安证券-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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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 47,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
    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可交换债券和已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进入换股期的华强集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第一期可交换债券”)按初始换股价格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份,则
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08%,换股后华强集团仍将持有公司 67.67%
的股份,华强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以上换股数量为公司根据本期可交换债券和第一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规模
所作的测算,实际是否会发生换股以及实际的换股股数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和第一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情
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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