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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拟办理部分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拟办理部分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成功发行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称为“本期可交换债
券”或“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21 华强 E1”,债券代码为“117187”,债券
期限为 2 年,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70 亿元。为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需要,
华强集团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华强集团-平安证券-21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本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
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为了巩固担保比例和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
利益,根据《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华强集团拟将其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000,000 股存放于“华强集团-平安证券-21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
供补充担保(以下简称“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40,045,151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
强集团-平安证券-21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60,000,000 股股份和
通过“华强集团-平安证券-21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47,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0.76%;前述拟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占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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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
成情况以及本期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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