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2022-12-0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以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为目标,不以投机为目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
措施,有利于加强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
3、本次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吉贵军
姚家勇
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