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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3-03-1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
司”)通过查验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
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
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5 月,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创投基金中心 304、
305、306
    法定代表人:赵骏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0H2440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6782962W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由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和深圳华
强前海科技有限公司各出资 5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
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
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对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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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结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决策机构包括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执行机构包括高管层、信贷审批委员会、投资审批委员会以及计划财务
部、结算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资金业务一部、资金业务二部、综合事务部等七
个部门;监督机构为监事会。其中由董事会、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信贷审
批委员会、投资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共同形成一个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各
个层面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
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股东会


                    监事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总经理



                     投资审批委员会                          信贷审批委员会




           综合事    风险管           资金业        资金业       结算业       稽核审   计划财
             务部      理部           务一部        务二部         务部         计部     务部



    各委员会及部门职责:
    1、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公司授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办法;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的各项政策
和制度;定期审查公司风险控制情况,各项风险监督指标和风险 KPI 指标完成情况,并向公司
管理层提出质询和问责意见;对公司管理层执行风险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策略、流程、重
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质询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风险重大
事项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稽核管理、风险资产审查等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
审议信贷审批委员会提交上会的各项决策事项。风险管理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下设办
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水平、公司财
务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程序以及财务信息的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公司内控制度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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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审计部,负责日常的审计、监查等工作。
    3、信贷审批委员会:对公司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批。信贷审批委员会由副总经理以及风险
管理部、稽核审计部、结算业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信贷审批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并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负责信贷审批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
落实等工作。
    4、投资审批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发生的公司所有投资业务均需由投资审批委员
会逐笔审批。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所发生的投资业务,均需由投资审批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公司
董事会逐笔审批。
    5、结算业务部:负责制定公司结算业务发展规划和操作规程,组织有关结算方面核算办
法及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实施及监督企业资金集中管理业务,保证资金使用效率;办理企业
的结算业务,存贷款核算,以及各银行账户管理,履行公司反洗钱职能义务;重空凭证管理。
    6、资金业务一部:负责集团整体融资方案规划、融资产品设计及新业务拓展;负责成员
单位的信贷、票据贴现等基础业务;负责同业业务、投资业务的开拓与发展;把控操作风险,
保证相关监管材料的及时、准确报送。
    7、资金业务二部:研究金融宏观形势,推进财务公司各项新业务的开展;拓展财务公司
与上市公司的相关业务(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关联交易控制等);负责跨境资金池(含本外币
资金池、人民币资金池、FT 资金池等)相关业务管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保障公司相关
考核指标的完成。
    8、计划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公司财务会计活动;根据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公司预算的工作;资金出纳、会计账簿及科目维护、会计管理及核算、
资产管理等日常业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报告出具、公司绩效分析、信息披露工作。
    9、风险管理部:组织研究和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评价标准、风险评估技术和相
关管理制度;负责公司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对公司资产质量进行实时监控,组织资产风
险分类工作,检查、识别、评估、防范和化解公司各项业务的风险,并就各项业务进行审计;
实施法务及合规风险管理,评估产品、部门制度、业务流程等并提出建议。
    10、稽核审计部: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保证国家财经法规、金融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各
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负责公司监
督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制度,督促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对稽核工作中发
现的违章、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前防范相关风险。
    11、综合事务部:负责公司内部日常及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后勤服务、信息处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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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党务工作,并负责内部结算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
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建立风险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
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
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建设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深圳华强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会计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账户管理办法》、 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统计管
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
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财务公司监督管理部
门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及时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企业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
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并具有较高的数
据安全性。结算部设有记账岗、复核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为降低风
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
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建设信贷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财务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
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办法》、《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深
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买方(消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流
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及再贴现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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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同时为有效控制授信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对相关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
作流程。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
    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贷款的决策人是信贷审批委
员会及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承担贷款审查职责,资金业务一部负责贷款的申请受理及调查。财
务公司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风险管理部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同时资金业务一部进行
贷前调查,对拟发生的信贷业务的风险程度有初步的评判,并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资金需
求,确定对借款人的授信方案。风险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款相关信息
进行全面分析,向信贷审批委员会提交审查意见。信贷审批委员会对借款申请事项做出审批决
议并报总经理终审,由总经理签发授信批复意见书。风险管理部和资金业务一部分别监督和执
行授信批复意见书的审批决议,并由资金业务一部负责落实贷款条件。
    (3)贷后检查
    财务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办法,风险管理
部根据信贷资产分类结果评价信贷资产质量,跟踪管理信贷风险,在借款人发生影响信贷质量
的不利因素时及时发生风险预警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同时,风险管理部
安排贷后检查工作,包括贷后走访、收集贷后资料、完成贷后检查报告等,检查频率为每季度
一次,并对企业信用评级在 BB 级以下的申请人进行不定期检查。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设立了在公司管理层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稽核监
督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并建立了包括《深圳华强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稽核管理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各项经营
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稽核审计部负责内部稽核业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方针政策、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
规定,对财务公司各部的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核实和评价,
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证财务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4、信息系统控制
    为保证财务公司的安全、稳健、高效运作,财务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并引进了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资金管理系统 V10.2
财务公司版,涵盖了结算、预算、信贷、票据、投融资、外汇、报表以及其它系统对接平台。
财务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包括网上资金结算业务、资金预算、信贷业务、审批系统、清
算系统、承兑汇票管理、凭证管理系统等关键业务风险点进行控制,部分风险由系统自动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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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的各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
业务部门,由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风险控制贯
穿在各类业务、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个操作环节上,对信息系统的职能权限、操作规程、
网络安全和日志数据都有严格的控制,对操作环节、系统环节、决策环节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
行监控。过程控制包含账户余额动态监控,支付控制、大额资金监控及风险提示,建立业务数
据风险分析功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
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
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未审计)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存放同业款项为 11.75 亿元,吸收企业存款 27.74 亿
元,贷款余额 27.62 亿元,票据贴现余额 0 元,实现利息净收入 1.31 亿元,财务公司各项业
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比较完善,
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生风险预警情况。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
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2022年12月
     序号          指标                指标释义             标准值
                                                                      末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0%      36.29%

       2      流动性比例        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       ≥25%      66.29%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
       3       贷款比例                                     ≤80%      73.20%
                                        资本)
       4    集团外负债比例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0.00%



                                          6
      5      票据承兑比例1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0.00%

      6      票据承兑比例2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300%     0.00%
            票据承兑和转贴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总
      7                                                    ≤100%     0.00%
              现业务比例               额)/资本净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
      8                                                    ≤10%      0.00%
                  比例                      额
      9        投资比例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0.07%
             自有固定资产
      1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3%
                 比例

    (四)本公司存贷款等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下同)存款余额为 32.15
亿元,其中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11.83 亿元,在银行存款余额为 20.31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
存款占比 36.81%,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上浮
23%-30%;上市公司贷款余额为 65.50 亿元,其中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 0 元,在银行贷款余
额为 65.50 亿元;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贴现票据 1,747.44 万元;通过以财务公司为主办企业
设立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调拨使用资金的净流出境内的金额为 4.22 亿元(由上市公
司境内子公司调拨给上市公司境外子公司)。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未超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未投资理财产品,资金收支的整体安排以及在
财务公司的存款规模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财务公司能够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存款利率,
并及时、快速地响应上市公司的提款需求,本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一定数量的存款具有合理性。
为保证在财务公司存款资金的安全,本公司制订了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
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
资产负债比例等经营指标符合该办法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从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
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比较完善,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未出现风险预警情况。本公司与财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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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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