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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12-2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0-070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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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7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10年12月27日-2010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下午15:00-2010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南山区长城计算机大厦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杜和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4人,代表股份767,825,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01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49,622,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6.6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0人,代表股份18,202,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375%。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0-070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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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收购长城易拓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8,371,60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0%;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2010年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67,666,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9%;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2%;弃权70,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瑮蛟律师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陈咏桩律师 2、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与ExcelStor Great Wall Technology Limited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2400万美元的价格向其收购所持有的长城易拓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协议主要内容详见2010年12月10日《关于收购长城易拓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0-066号)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