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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2011-04-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被保荐公司名称: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23219538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令海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大厦 1401

                                             联系方式:010-23219538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新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大厦 14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如下信息披露文件: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收购长城易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告》
2.现场检查情况                          申报期间多次前往现场作尽职调查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严格督导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   与规则,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责任追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相关
情况                                     负责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有效,执行状况良好。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且该等制度得到有
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效执行。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7,284,171.84 元, 2011 年 1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
                                     告,同意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保荐代表人列席了公司 2009 年度股东会并审
                                         阅有关会议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
                                         履行职责。
6.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意见
                                         (2)关于收购长城易拓暨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3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核查意见

                                         1
7.保荐机构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不存在需要发表公开声明的情况。
8.保荐机构向深交所报告情况              不存在需要向深交所报告情况。
9.保荐机构配合深交所工作情况(包括回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配合深交所工作情况良好。
答问询、安排约见、报送文件等)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三会”运作                                    无
3.内部控制                                        无
4.内部审计制度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对外投资                                        无
9.股权变动                                        无
10.收购、出售资产                                 无
11.重大诉讼                                       无
12.投资者关系管理                                 无
13.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4.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长城科技承诺:本公司持有的长城电脑全
部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是                      无。
长城开发承诺:本公司认购的长城电脑本
次非公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进行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保荐代表人变更

                                          2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无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 201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孔令海                        于新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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