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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2014-08-3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5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
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
有限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
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在防范资金占用方面,公司定有《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办法》,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
失的情形。
    2012 年 5 月 29 日,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通过
旗下子公司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捷联”)向其联营企业乐捷显示
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简称“乐捷科技”)提供 31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报告
期内,乐捷科技已按时偿还该笔委托贷款。
    2、在公司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定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目前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
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新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 13,598.53 万元,
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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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4-056 号公告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风险,没有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对冠捷科技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为下属公司冠捷科技所持有,主要是进行息率互换
和外汇远期合约,期末合约市值金额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4.58%。(合
并报表)。为了防范金融市场波动的风险,冠捷科技制定了包括《冠捷集团外汇
避险办法》在内的相关指引,严格禁止衍生产品的投机交易,其中风险管理由冠
捷科技司库部按照其董事会批准的政策执行,冠捷科技司库部通过与其营运单位
的紧密合作,负责确定、评估和减少财务风险。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已由冠
捷科技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为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蓉芳、王伯俭、冯科
                                               二 O 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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