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脑: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专项审核报告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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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
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14SZA1009-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
脑”)“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国拨资金情况说明”)。
该等国拨资金情况说明的编制由长城电脑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进行了审核调查并实施了
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和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以及
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长城电脑出具的国拨资金情况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该等资金由中国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公司拨入长城电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审核报告仅供长城电脑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长城电脑将本审核报告作为申请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
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上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谭小青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 伟
中国 北京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情况说明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收到的最终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CEC”)拨入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的余额为 1.65 亿元,长城电脑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计入专项应付款
1.65 亿元,其项目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长城电脑
项目名称 CEC 拨款文号 资金来源文号 金额 到账时间
号 账务处理
1 太阳能和云计算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中电财[2011]614 号 财企[2011]333 号 10,000 2012 年 3 月 9 号 专项应付款
2 云计算安全产品研发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中电财[2013]191 号 财企[2012]443 号 4,500 2013 年 5 月 6 号 专项应付款
基于可信计算的高等级安全防护系统与产业化
3 中电财[2014]242 号 财企[2013]436 号 2,000 2014 年 5 月 29 号 专项应付款
项目
合 计 16,50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5 日